教師資格證面試抽題紙是可以拿進考場的。抽題後會有20分鐘備課時間,備課後工作人員會引導去面試的教室,這時候帶著備課紙、抽題紙祥態,進入面試教室。試講的時候把備課紙、抽題紙放講臺上,等面試結束後把抽題紙上交給面試考官。
教師資格證面試流程:
1、候考。考生持紙質教師資格證面試準考證、身份證件,按時到達考點,進入候考室候考;進入候考室需要上交手機,而後進行抽簽含宴梁分組,可攜帶紙質資料。
2、抽題。考生按照抽簽順序分組安排從面試題庫系統試題組中任選其中壹道試題,確認抽題後,計算機打印出試題清單;
3、備課。考生進入備課室,根據試題清單撰寫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備課時間20分鐘。部分考點的語文科目考生備課室有提供新華字典。
4、回答規定問題。也就是結構化面試,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談運進入指定面試室。考官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個規定問題,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
5、試講/演示。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6、答辯。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和測試項目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
7、評分。考官依據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同時通過面試測評軟件系統提交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教師法》第七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壹)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蔔遲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壹,情節嚴重山豎高,構成逗尺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三十日內,作出處理。
教師認為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侵犯其根據本法規定享有的權利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壹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壹級人民政府有型鍵李關部門應當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