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的常見字(簡體字)是征。
征和它的繁體“徵”原是兩個不同的字。征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 。本義為征伐,後引申為遠行。“徵”始見於西周金文,本義為征召,引申指征求,又引申為征收、征取。還表示跡象、現象,引申指證明。《簡化字總表》規定“徵”讀zhēng時簡化為“征”,但用於人名時不宜簡作“征”,如魏徵、文徵明。
徵,漢語通用規範二級字。用於表示“宮商角徵羽”五音之壹時讀zhǐ,不簡化作“征”。zhēng,召也。從微省,壬為徵。行於微而文達者,即徵之。會意。從微省、壬。行於微而聞達。追究;追問。
1、徵(zhēng):表示通過征集或尋求得知真相或意見。例如:“徵詢、徵收、徵兆、徵信、徵集”。
2、徵(zhǐ):表示拍賣抵押物或查征收情況。例如:“徵稅、徵信、徵典、徵求、徵兵”。
3、徵(zhēn):表示音樂上五聲音階中的第三個音。例如:“徵調、黃徵、徵歌、徵旨”。
4、徵(chēng):表示屍體上的疑似死因證據。例如:“徵證、徵狀、徵體、徵痕”。
5、徵(zhòng):表示占蔔吉兇的手段。例如:“徵兆、徵卦、徵夢、徵數、徵祥”。
康熙字典對徵的介紹
《康熙字典》〔古文〕《唐韻》陟陵切《集韻》《韻會》知陵切,?陟平聲。《說文》召也。從微省。?為徵,行於微而文達者,卽徵之。《周禮·天官·宰夫》掌百官府之徵令。《註》別異諸官,以備王之徵召。《周語》唯官是徵。又《廣韻》證也,明也。《書·洪範》念用庶徵。《左傳·昭三十年》且徵過也。《註》徵,明也。又《廣韻》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