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良心"、"記憶"或"能力"之類的詞語壹樣,"心理"也不能用解剖圖來顯示。它抽象,不著邊際;有時甚至語意曖昧、閃爍不定,簡直無法有個完美的定義。對這個詞的意義,心理學家也幾乎沒有壹致的看法。
如果某個精神分析家談到"心理"這個字眼時,他必是引用弗洛伊德曾經暗示過的意義。弗洛伊德寫道:"心理,是包含各種感覺、思想和願望的壹個過程。"當然,他的定義必然包括了這個觀念--潛意識裏的思想和願望,也是心理活動的壹部分。
為了達到精神分析的目的,"心理"可以解釋成"大腦用情緒、象征、過程和觀念制造出的所有產品。"舉例來說,當我們憤怒(情緒)、做夢(鄉鎮)、以及在晚會裏調換較舒適的座位時(先有"不舒服"這個觀念,在有"調換"這個過程)我們的大腦都在工作著。就像我們決定政治意見壹樣,也離不開它的影響。
至於"心理"本身的表達能力和選擇某種做法的泳衣(意識上或潛意識上),是我們無法測量的。
意識替我們記住朋友和熟人的名字;把我們的態度置於每件事上--從原子彈到我們對食品的偏愛;它也是我們在想到所喜愛的食物是感到愉悅,壹般人通常提及他的"心理"時,所指的就是這個--意識。
但是"意識"只占整個人格的極小比例。他像馬鈴薯的皮壹樣地明確易見,而在皮的下面,還隱藏著馬鈴薯最重要的部分呢。同樣地,壹試之下也埋藏著其他更重要的心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