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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簡化歷史的中華民國時期

1919年,五四運動揭開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序幕,隨著白話文逐漸取代文言文,改革漢字的呼聲逐漸高漲。

1920年2月1日,錢玄同在《新青年》上發表《減省漢字筆畫的提議》壹文。

1922年,錢玄同等人提出壹套具體的簡化方案,其中提出8種簡化策略,這是第壹次系統提出漢字簡化方法。

1923年,胡適在《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的《卷頭言》中說:“語言文字的改革絕不是壹朝壹夕能做到的”,然而“中國的小百姓不但做了很驚人的文法革新,他們還做了壹件同樣驚人的革新事業:就是漢字形體上的大改革,就是‘破體字’的創造與提倡”。

1928年,胡懷深的《簡易字說》出版,這是為簡化漢字服務的最早的資料專書。

1930年,劉復、李家瑞的《宋元以來俗字譜》、卓定謀的《章草考》、陳光堯的《簡字論集》等出版。

1931年,徐澤敏的《常用簡字研究》出版。

1932年,國語統壹籌備委員會編的《國音常用字匯》出版,收入了宋元以來的大多習用簡體字。

1934年1月,國語統壹籌備委員會第29次常委會通過了錢玄同的《搜采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呈請教育部施行。

1934年,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出版。徐澤敏的《550俗字表》發表。

1934年,錢玄同又壹次向國語統壹籌備委員會提出《搜采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

1935年2月24日,上海《申報》首先刊載《手頭字之提倡》的新聞報道,同時發表了《推行手頭字緣起》和《手頭字第壹期字匯》。上海其他報刊紛紛響應,相繼轉載《推行手頭字緣起》。手頭字運動由蔡元培、邵力子、陶行知、郭沫若、胡愈之、陳望道、葉聖陶、巴金、老舍、鄭振鐸、朱自清、李公樸、艾思奇、郁達夫、胡蜂、林漢達、葉籟士等200位當時文化教育界知名人士以及《太白》、《文學》、《譯文》、《小朋友》、《中學生》、《新中華》、《讀書生活》、《世界知識》等15家雜誌社***同發起。《手頭字第壹期字匯》所收的300字大部分被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頒布《第壹批簡體字表》所采用。

1935年6月,錢玄同在其所編的《簡體字譜》(2400余字)中選出1300余字編成《常用簡體字表》,送交國語統壹籌備委員會,委員會通過其中的1230字並準備推行。

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教育部發布第11400號部令,正式公布《第壹批簡體字表》,采用了錢玄同所編《簡體字譜》中2400字中的324個,在當時又稱“手頭字”,這是政府第壹次大規模推行簡化漢字。

《第壹批簡體字表》,有三條選字原則:

以述而不作之原則;

擇社會上比較通行之簡體字,最先采用;

原字筆畫甚簡者,不再求簡。

8月22日教育部制定公布了《各省市教育行政機關推行部頒簡體字辦法》。

1936年2月5日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簡體字應暫緩推行”。《第壹批簡體字表》被收回廢止。

1936年10月容庚出版了《簡體字典》,並且在燕京大學開設簡體字課加以試驗。

1937年5月字體研究會發表了《簡體字表》第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