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歷史的最早期,即是憑借著火焰,這壹“盜來”的神器, 才得以在萬千野獸的眼皮底下存活過數億個漫長黑夜。壹天的狩獵和耕作後圍坐在篝火邊,或載歌載舞,或思考人生……這是白天慘死在猛獁腳底下的同胞所奢望不來的。
然而總有些愛作死的異類覺得,這時而激燃性感時而溫婉神秘的火焰實在太無聊了,還不如去燈火闌珊處溜達溜達。這些註孤生或是淪為蘆蕩中伺機已久的狼豺的早餐,或是錯過晚會最後的壓軸推妹環節。他們的基因被無情地丟進了回收站。
總之,厭惡火焰是危險且不合群的,相關聯的基因沒能通過自然的篩選並保留到文明社會。
即便是現在,對火焰的崇拜也絲毫未減。這壹奇妙而常見,伴隨並引導著人類的化學現象,在任何含有藝術成分的領域,都是永不過時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