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舊社會為背景的小說和戲劇中,有壹類角色特別令人鄙視,那就是老鴇。老鴇者,妓院的老板娘是也。這些人原本自己就是妓女,中年以後,人老珠黃,心猶不甘,其中有心地歹毒者,就另立門戶,買來良家女子強逼為娼,開起了妓院。佛口蛇心,陰鷙奸詐是她們的***同特點,歷來為人們所不齒。但是為什麽把她們叫老鴇呢?長期以來卻壹直搞不大清楚。
鴇母(或鴇兒)是對妓女老板娘的稱呼。為什麽把妓女的老板娘稱作鴇兒或鴇母?鴇的最早文獻見諸於《詩·唐風·鴇羽》:“肅肅鴇行,集於苞桑。”是形容鴇鳥飛行和棲息的。再查《說文》:“鴇,鳥也。肉出尺胾。”只說到鴇是多肉肥大(大塊肉稱胾)的鳥,這些都與鴇兒無關。 又查《康熙字典》,鴇是壹種鳥,並且引證李時珍的說法,說這種鳥:“純雌無雄,與其他鳥合。”這跟妓女倒有點沾得上邊。和李時珍同時代的朱權則說得更玄:“鴇似雁而大,喜淫而無厭,諸鳥求之即就。”怪不得才有“妓女曰鴇兒,妓女的養母為鴇母”的說法。而且這種說法壹直延續下來,在頗有影響的《古今圖書集成》這本書裏,仍然有“鴇鳥為眾鳥所淫”這樣的記載。
把鴇同妓女聯在壹起,是起於明朝宋權的《丹丘先生論曲》:“妓女之老者曰鴇。鴇似雁而大,無後趾,虎紋。喜淫而無厭,諸鳥求之即就。”現代文學家聶紺弩《論鴇母》說:“鴇,淫鳥,借指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