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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的詳細字義

毓的詳細字義是生養;養育。

毓(拼音:yù),漢語二級通用規範漢字。毓字是育的初文,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會意字。其古字形像母親生育分娩孩子時的場景。本義是生育,養育。後引申為孕育、產生,如鐘靈毓秀。現代毓字多做人名使用,也作姓氏使用。

壹說甲骨文中毓與後同用。郭沫若曾在《甲骨文字研究》中提到母權時代族中最高之主宰為母,母氏最高之德業為毓,故以毓稱之也。毓字變為後,後義後限用於王妃,亦猶其古義之子遺矣。?

毓的本義為生育,後來育字又滋生出來養育的直接引申義,於是便分化為兩個字形:其中毓字側重表示其生育繁殖的造字本義,而育字側重表示其撫養培育等引申義。

如今在生育產子這壹本義上,育和毓這兩個字還可以通用,不過毓相較於育的使用頻率略少壹些。但是育字的壹些撫養教育等引申義是不便用毓字來替代的。

康熙字典

辰集下、毋字部。毓;康熙筆畫:14;部外筆畫:9。《廣韻》《集韻》並余六切。音?。與育同。《說文》:養子使作善也。壹曰稚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二曰田園毓草木。

又《地官》:以蕃鳥獸,以毓草木。註:毓,古育字。班固《東都賦》:豐圃草以毓獸。註:毓同育。又郁毓,盛多也。左思《蜀都賦》:密房郁毓被其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