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的翻譯之後主張是藝術。
強調藝術的成功須依賴“個人的藝才”,即“第壹是譯者對原文文字上及內容上透徹的了解;第二是譯者有相當的國文程度,能寫清順暢達的中文;第三是譯事上的訓練,譯者對於翻譯標準及手術的問題有正當的見解。”?
也就是說,壹名譯者的優劣跟其自身的語言造詣有著直接的關聯,但同時也要了解翻譯中的根本問題,即翻譯的標準。林語堂認為翻譯有三重標準,壹是忠實標準,二是通順問題,三是美的標準。
“忠實”即忠實對待原文,但又不能不顧原文真正的意義和譯文的語法而完全照搬字句。要達到忠實標準,須采用“句譯”,即以句子為主體,根據全句的意義來決定哪些單詞是需要譯出來的,這些單詞又應該譯成什麽意義,而不是照搬字典裏的意義。
林先生還進壹步提出了“忠實”之四義:(1)忠實非字字對譯之謂,譯者對於原文有字字了解而無字字譯出之責任;(2)譯者不但須求達意,並且須以傳神為目的;(3)絕對忠實之不可能;(4)忠實非說不通中國話之謂。
第壹義即反對字譯;第二義強調要傳達原文的感情色彩;第三義即是說絕對的忠實是不可能,因為要把原語的美在譯語中都表達出來是幾乎做不到的。而第四義則對應了翻譯的第二條標準,即通順標準。
通順標準要求譯文須以句子為單位,“以句義為先,字義為後”。如果譯者只是將原文逐字譯出,而不考慮總體的意義,勢必會導致許多翻譯錯誤。如果說“忠實”是“譯者對原著的責任”,那麽“通順”則是“譯者對本國讀者的責任”。
譯文的閱讀對象是目標語讀者,所以翻譯中必須采用符合目標語語法規則和表達習慣的語言,以使譯文在目標語中更容易被接受和理解。
在他自己的翻譯實踐中,林語堂也喜歡用簡單明晰的英語表達來翻譯壹些佶屈聱牙的古文。這樣的翻譯使得譯文更為通順,也有利於譯入語讀者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