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意思是各持己見、互不相讓地爭論。
拼音:zhēng zhí。
出處:宋代司馬光《議可劄子》:“若群臣猶有固爭執者,則願陛下更加審察。”
譯文:假如眾大臣仍然還存在各持己見、互不相讓爭論的情況,那麽希望陛下能更加仔細地察看。
引用:《東方》第壹部第二章:“過了河,大家隨意付了渡錢,船家也不爭執。”
擴展資料
近義詞
1、爭辯
拼音:zhēng biàn。
釋義:爭論;辯論。
出處:元末明初羅貫中《三國演義》第四四回:“二人互相爭辯, 孔明只袖手冷笑。”
2、相持
拼音:xiāng chí。
釋義:兩方堅持對立,互不相讓。
出處:西漢劉向《戰國策·魏策四》:“ 秦、趙久相持於長平之下而無決。”
譯文:秦趙長久地相持在長平城下,不能決出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