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因為“用法”的不同,"我"與其他的第壹人稱代詞有區別。
《說文解字註》有壹段話:“ 施身自謂也。不但雲自謂而雲施身自謂者、取施與我,施我古為疊韻。施讀施舍之施。謂用己廁於眾中、而自稱則為我也。”意思是:“我”解釋為“施身自謂”,不僅僅是“自稱”還說到了“施身”,取意“施與我”;我在“眾中”,這時候的自稱才是“我”。其中,有兩層意思:“施與我”是作賓語;“眾中”指“我們”。
根據上面的材料,可以得知:
1、“我”可以作賓語。
凡用作賓語的第壹人稱代詞多用我。如:“時不我待”、“不我欺”、“知我”、“其奈我何”、“何以教我”等等。“我”都是賓語。這些作賓語的“我”不能用“吾”、“余”代替(上古漢語)。
2、“我”常用來指“我們”。
凡指我們、我方,多用“我”。如:“先我著鞭”、“非我族類”、“三人行,必有我師”等,“我”都是指我們、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