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我的前面,經常上課睡覺,考完試才來問我基本概念。
我通常不會非常認真地回答他,壹是覺得他該為自己當時的怠惰付出代價,二是,想看他因為聽不懂題目而睡覺時的身影。
他的肩膀很寬,腰肢被校服淺淺的顯出輪廓來。衣袖處露出壹點手踝,並不算白皙的皮膚在燈光下有種年輕活力的感覺——那健康的小麥色皮膚,在夏天的空氣中流淌著壹絲絲,壹絲絲的汗。
我湊近了看,仔細的看,看得入神卻顧忌著其他同學而不能牽起他的手落下壹吻。
說來奇怪,當時的他就坐在那裏,撐著頭背對著我,悄悄睡著,時不時呢喃嘀咕些夢囈,就不可思議般的讓我感到安心。
我努力的想要讓他註意到我,努力的讓他和我的關系變好。我忍耐著,忍耐他的火爆任性和無知,忍耐他叛逆期特有的古怪,忍耐他不求上進的態度。我壹次次的在心裏發誓“絕對不要理這個混蛋了”,結果還是抵不過他送給我的壹瓶三塊五的飲料——哪怕我知道這是因為他覺得這口味不想喝才隨便丟給我的。
我想,我是喜歡這個叛逆感很強的少年的。就算他抽煙,喝酒,認了無數妹妹,不懂感恩,沈迷遊戲不求上進……就算,他當時有女朋友。
我依舊,喜歡著他。
他喜歡寫情詩,寫完之後發給他的小公主。他常常把詩寫在紙上,把紙丟給我,讓我幫他壹起寫。
那時我大概真的很蠢吧。以為他這是在變相的承認,我在他的心中已經有了壹席之地。
大概某種感情從心中滿溢而出時,無需刻意控制,這種感情是會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來的。
我向他告白了。不出意外的,被拒絕了。令我意外的是,他比我想象的,更混蛋。
微擡著下巴,挑著眉看著我時,眼角毫無保留泄露出來得意的,傲氣的,令人不爽的笑。像是居高臨下的君王俯視跪拜在他腳下的罪人的笑。我這才發現,他原來也會有那麽醜的時候。
他原來,也會露出這種惡心的表情。
我那天哭了,借著壹件小事而哭泣著。我不知道我在哭什麽,可能在哭我心中那個叛逆而直率的少年的死去,可能在哭我白白浪費了的六百多天,可能只是單純的被拒絕後的不甘與自我否定。總而言之,我對他的感情逐漸的少了。
但讓我感到最難過的,是他開始對我不耐煩,開始以壹種“已經得到了所以怎麽對待都沒關系”的心態面對我。
那天,他強硬的將裝紙的長筒從我手中硬抽出來,粗糙的長筒表面因摩擦力的作用而劃傷了我的手心。我握起通紅的,手心開始滲出血絲的手,握成拳頭,在他的後背狠狠錘了壹擊。
他楞了,幾秒鐘後,他充滿殺氣和戾氣的盯著我,將我的桌子掀翻。而我,拿起桌上的圓規,在他將我的腦袋壓在墻上時,在他的手臂上用力劃下壹道痕跡。
我聽見針尖劃開皮肉的聲音,聽見他粗重的喘息,聽見我的腦袋撞到墻上所發出的聲響的細小回聲,聽見腦內嗚鳴般尖銳的噪音,聽見我的心在亂跳,聽見我顫抖著,而堅定的說著:
“人渣。”
我的初戀,以偷窺開始,以暴力事件,險些被記大過結束。我明白這是在鄒遊自取,明白這是命中註定,明白我與他本就有緣無分,無法強求。
我只是在祈禱著,他不要想起我。這會讓我感到惡心。
比起他,那個人渣。我更喜歡追憶當初喜歡他的那段時光。
我隱約記得我上課時似乎聽老師說過——或是在網上看到過。英文裏有個詞叫做crush。如果查字典,這是“壓碎,碾碎,壓垮”的意思。後來我才知道它所為名詞,還有壹層意思,是“短暫的,熱烈的,但又羞澀的愛戀”。比如I have a crush on him,意思就是,我曾經熱烈的,羞澀的,但又短暫的喜歡過他。
我寫下這段文字。以追憶我當初,對他的壹腔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