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鳴(拼音:míng),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最早見於甲骨文。本義是指鳥類鳴叫,後來引申為壹般的鳴響,又用作人名或者地名。
2、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鳥聲也。從鳥從口。武兵切;
說文解字註
鳥聲也。
引伸之凡出聲皆曰鳴。
從鳥從口。
武兵切。十壹部。
3、康熙字典
《唐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明。《說文》:鳥聲也。《玉篇》:聲相命也,_也。《詩·大雅》:鳳凰鳴矣,於彼高岡。
又獸亦曰鳴。《易·說卦傳》:其於馬也為善鳴。
又《增韻》:凡出聲皆曰鳴。《禮·學記》:叩之以小,則小鳴。叩之以大,則大鳴。《莊子·德充符》:子以堅白鳴。
又鳥名。《山海經》:_州山有五彩之鳥,仰天鳴,名曰鳴鳥。《書·召誥》:我則鳴鳥不聞。音義:馬雲鳴鳥,謂鳳凰也。
又姓。出《姓苑》。
又《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音命。鳥相呼也。馬融《長笛賦》:山雞晨_,野雉朝_。求偶鳴子,悲號長嘯。註:鳴,命也。《曹植詩》鳴儔嘯匹侶。
又葉謨_切。音芒。《前漢·郊祀歌》:寒暑不忒況皇章,展詩應律_玉鳴。函宮吐角激徵_,發梁揚羽申以商。張華《俠曲》孟嘗東出關,濟身由雞鳴。信陵西反魏,秦人?其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