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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的筆順是

讓的筆順是點、橫折提、豎、橫、橫。

讓(拼音:ràng)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古字形從言,襄聲;簡化字改為從言,上聲。

“讓”本義指責備,彼此相互指責,轉指避讓。又引申指自己放棄利益或機會,而將其提供給別人,也引申指轉讓。“讓”又表示使、命,或表示容許的意思,還可以表示被動的意思,相當於“被”。

讓的繁體字寫作“讓”。戰國陶文中,“讓(讓)”,左部為“言”字,作形旁;右部為“襄”,作聲旁。

《說文解字》說“讓”的意義是“相責讓”。也就是“責備”的意思。責備要用語言表示,因此,“讓(讓)”從“言(訁)”;“襄”聲是說“讓”的讀音同“襄”相同或相近,它們現在的韻母仍相同,古時讀音是相同或相近的。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人樣切。《正韻》:而亮切,?壤去聲。《說文》:相責讓也。《小爾雅》:詰責以辭謂之讓。《左傳·僖五年》:公使讓之。註:譴讓之。《周禮·地官》:司救掌萬民之衺惡過失而誅讓之。《史記·張耳?余傳》:張耳責讓?余以不肎救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