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形聲字(壹說象形字)。從馬,奇聲。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壹個人形,下面是壹個似馬非馬的動物(也可能是因為用刀刻字,不易表現馬的形象),人的兩條腿跨在動物的背上,即騎馬,或騎某種動物。金文字形則有很大的變化,左邊的字形可以看出馬的形狀了,即“馬”字。右邊上面還是人形,即“大”字;下面是“可”字,成為“奇”字,以表聲。秦篆字形與金文相同,“馬”的字形更像馬了。漢隸字形與秦篆相同,只是字形方塊化了。《簡化字總表》規定“馬(繁體)”作偏旁簡化為“馬”,故“騎(繁體)”類推簡化為“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