丕是漢語通用規範二級字。上面的壹橫表示地面,下部之“木”表示樹根,丕、不原為壹字,後分化。丕本義表形容詞大之意。
字源演變
丕、不原為壹字,後分化。甲骨文“不”字,為“柎”之初文。《詩·小雅·常棣》:“鄂不韡韡。”鄭玄箋:“不,當作柎。”《廣雅·釋言》:“丕,柢也。”
出自《說文》:“柢,木根也。”甲骨文之“所示字,在上面的壹橫表示地面,下部之“木”表示樹根。金文作“所示”,後代文字承襲之。或加贅筆作“、後者分化為“丕”字。丕字在早期典籍和金文中的字義是大。
出自《說文》:“丕,大也。”《書·大禹謨》:“嘉乃丕績。”孔傳:“丕,大也。”
墻盤銘文:“對揚天子不(丕)顯休令。”“丕顯”就是“大顯”,意為大明。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今釋
大也。從壹不聲。敷悲切(pī)。
註釋:從壹,不聲:以壹為形旁,以不為聲旁。
說文解字註
大也。見釋詁。從壹,不聲。敷悲切。古音在第壹部。鋪怡切。丕與不音同。故古多用不為丕。如不顯即丕顯之類。於六書為假借凡假借必同部同音。○丕,隸書中直引長。故雲丕之字不十。漢石經作,可證。非與丕殊字也。
康熙字典
出自《廣韻》敷悲切。《集韻》《韻會》攀悲切。《正韻》鋪悲切。並音胚。大也。《書·大禹謨》:嘉乃丕績。
又奉也。《前漢·郊祀誌》:丕天之大律。註:奉天之大法也。
又姓。春秋晉大夫丕鄭。亦作岯。
又同岯。山名。大邳山。《史記》作伾,《國語》作丕。
又元也。《書.金騰》:是有丕子之責於天。《史記》:以丕為負。索隱引鄭氏日:丕讀作負。
按《廣韻》《玉篇》諸書音切俱本音和,惟重屑、輕屑之音多用交互,後學不考,遂成諞舛。如丕用敷悲切之類,是以敷母輕唇之音切滂母重屑之字,宜從《集韻》諸書攀悲切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