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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

所謂通假字,就是發音相近的替代詞。準確的說是用詞代替發音相近的詞的現象。

壹、通假字的主要特點是:通假字和通假字發音相同,意義無關。如“真可惜,妳不喜歡”!(《列子·唐雯》),其中“回”就是“回”的意思。“惠”和“回”在本義上是不相幹的。惠是“德”,惠是“智”;再如“死之日,蚤須來謝襄王”(《史記·項羽本紀》)。“蚤”意為“早”,今音不同而古音相同,均屬母職司。

第二,同音字指的是古音,不是現代音,所以準確的說應該是“古音通偽”。如《摩老人,咬其骨》(韓佳壹《論積與疏》),“巴”導致“疲勞”。在今天不是諧音,在古代是諧音,都屬於同母同歌部分。再如“主公之病已變,不可改”(《禮記·談弓》)。“格”與“吉”相通,今音不同但古音相同,均屬教育部。

第三,所謂諧音,嚴格來說有諧音和諧音兩種,諧音是指舌字和證偽字的發音完全壹樣;語音相近是指通假字和虛詞之間聲母相同(雙音節)或韻母相同(疊韻)。例如,“泰興,山,方七百裏,高”,“興”引出“興”。“行”,盒母,耕部,為新雙音。“方”就是“橫”的意思。“方”是幫母,“衡”是盒母,兩個字同陽部分,屬於同壹個元音。再如“壹去不復返漢,自苦死之地空”(《李翰陵與蘇武列傳》),“死”意為“無”,“死”,明母,陽部;“無”,明木,魚部。

所謂借詞,是指用同音字代替沒有創造出來的詞。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借詞下了定義,即“借詞根本無字,依聲托辭其事,使統帥也是對的”。如“莫”原指黃昏,似落霞草,被借用為未造的不定代詞“莫”。另外,像“來”,本義小,在我們之間作為“來”用。“器”字本義指簸箕,借用虛詞“器”的寫法。

外來詞和外來詞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外來詞和外來詞最大的相似之處就是每個詞的發音必須相同或相近,用壹個發音相同或相近的詞來代替另壹個詞。從上面引用的例子可以看出。

兩者的區別在於:第壹,壹般的請假有自己的字,借書沒有字。通假字有個反義詞,就是通假字。換句話說,通假字就是用自己的字同音替代(或近音替代),原字和借字同時存在。例如,“植其杖而飛”(《魯茲·遂侯》),“飛”就是“飛”的意思。“韻”是通用詞,“韻”是原詞,兩者同時存在。再如“孝子不在需,永如銀匙”(《鄭伯科·段顏瑜》),“錫”就是“禮”的意思。借詞是沒有這個詞的同音字借詞。比如“東”本來是指壹個袋子,作為方向名詞“東”的書寫形式。再比如“難”,這是壹種鳥的名字,用作難的“難”。借出後字體上還是只有壹個(東、南),屬於壹個字範圍內的使用問題。第二,借用本身雖然不直接產生新詞,但可以產生新義。上面說的“東”字雖然還是壹個,但意思是兩個:口袋和東(方位詞)。再比如“子”,本義指鼻子(說文:子、鼻、象鼻)。在作為第壹人稱代詞(自己)的幌子下,有了新的含義。童家子沒有這個功能,“什麽!”妳忘恩負義”和“慧”在這裏講的是“智慧”。離開了具體的語言環境後,他們仍然談論“善”,沒有新的意義。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雖然有同音字替換的* *特征,但兩個詞有明顯的區別:借用壹個同音字而不是壹個諧音,壹旦借用,就會長期被替換;舌字有自己的文字,只是臨時偶爾被同音字代替,語言環境發生了變化,舌字不復存在。借詞產生新義,而借詞沒有。可見,外來詞和外來詞是並列的,不是包容的,要區分,不能混淆。

外來詞的發音。

通假字的讀音和通假字的讀音本來就是相同或相近的。由於語音的發展,現代漢語中有些通假字的發音與通假字不同,有些通假字與通假字的發音還是壹樣的。壹般來說,通假字應該用通假字的讀音來發音。比如“巴”就是“累”的意思,妳要用pí讀,妳要用nèi讀,妳要用Na讀。這些在古代漢語詞典裏都有解釋,只要認真查就不會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