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是“熊”的本字。能,甲骨文字形像大型動物,字形突出了它的大嘴和大爪。有的甲骨文突出猛獸的大嘴和四只利爪。金文將寫成。造字本義:頭大尾小的冬眠哺乳動物,腳掌粗短,能直立行走也能爬樹。當“能”的“熊”本義消失後,詛楚文加“火”另造“熊”代替,表示大火可怖如猛獸;然而古人仍用“熊”表示猛獸的“能”,以至於出現“熊”既表示猛獸“能”、又表示“可怖的大火”的復雜用字現象。篆文基本承續詛楚文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