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的表示方法有顯色系統表示法和混色系統表示法兩種。
1、顯色系統表示法
顯色系統以某種順序對色彩要素進行分類,首先定義色相,這是顏色的基本特征,用以判斷物體顏色是紅、綠、藍等不同顏色。其次定義明度,即對於某壹色調按相人眼所感受到的色彩明暗程度分類。最後定義飽和度,它表示離開相同明度中性灰色的程度。
2、混色系統表示法
由於顯色系統存在的不足,人們迫切需要壹種精度更高、對人依賴性低的色彩定量描述系統,因此提出了混色系統。混色系統以采用光的混色實驗求出的為了與某壹顏色相匹配所必要的色光混合量作為基礎並對色彩進行定量描述。
常用的色卡表色系統:
色卡就是根據不同的表色系統標準從而制作的實際標尺,不同國家地區往往應用不同的表色體系,其色卡應用的標準也有所區別的。色卡相當於壹本“配色字典”,為妳提供了多種色彩,它會幫助妳豐富色彩詞匯,開拓新的色彩思路。
由於不同行業對顏色的要求不壹樣,因此各個行業應用的色卡標準也不同。為了滿足不同用戶的對色需求,因此市面上的色卡種類就非常多。常用的色卡就有美國潘通色卡(Pantone)、德國勞爾色卡(RAL)、瑞典NCS色卡等。用戶在使用色卡調色配色時,就要選定統壹色卡標準進行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