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形法
象形字當中,也有壹些不是直接用來表示具體實物,而是用來表示與實物有關的概念。例如:“大”字,原來是像壹個正面直立的人的形狀,手足展開,就表示“大”的意思了。
2、指事法
就是用象征性的符號或在圖形上加上指示性符號來表示意義的造字法。這種造字法大體上可分為兩類:壹類是單純性的符號,即不成圖形的符號(成了圖形,就是象形字了)。另壹類是附合在圖形上的符號。
3、會意法
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按意義合起來表示壹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
4、形聲法
就是由形旁和聲旁拼合而成的造字法。今天我們所用的漢字,80%以上都是形聲字。用形聲法造字非常方便,與金木水火、鳥獸蟲魚有關的字以及嘆詞、擬聲詞,幾乎都是形聲字。這種造字法,直至今天還可以不斷地造出新字來。
5、轉註法
過去的說法很多,比較流行的說法是為了適應方音分歧和語音的發展而采取的壹種造字法。如原有壹個“老”,表示年紀大的意思,而由於時間和地區的不同。
又有用kǎo這個音表示老的意思,於是又造出了壹個與“老”字部首相同、讀音相近和意義相同的“考”字。但“考”字的形旁是“?”,聲旁是“?”,因此,“考”字就其造字法而言,也是形聲字。
6、假借法
就是借用同音字表示新義的壹種方法(“假”也是借的意思),如“汝”本是水名,借為第二人稱代詞。這種假借現象,當初大多是因為沒有本子而暫借壹個同音字替代,但後來壹直沿用下來,久借不還,鵲巢鳩占了,有的字本身的意義,倒是後來另找出路才有著落的。
東漢經學家、文字學家許慎《說文解字》簡介
《說文解字》內容***十五卷,其中前十四卷為文字解說,字頭以小篆書寫。此書編著時首次對“六書”做出了具體的解釋,逐字解釋字體來源;第十五卷為敘目,記錄漢字的產生、發展、功用、結構等方面的問題,以及作者創作的目的。
《說文解字》是最早的按部首編排的漢語字典。全書***分540個部首,收字9353個,另有“重文”(即異體字)1163個,***1051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