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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字的歷史

目前使用簡體字的主要是中國和新加坡。

中國:

1909年,陸費逵在《教育雜誌》創刊號上發表論文《普通教育應當采用俗體字》,這是歷史上第壹次公開提倡使用簡體字。

1922年,陸費逵又發表論文《整理漢字的意見》,建議采用已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並把其它筆畫多的字也簡化。

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統壹籌備委員會上提出《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得到陸基、黎錦熙、楊樹達的聯署。這是歷史上有關簡體字的第壹個具體方案,主張把過去只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作為正體字應用於壹切正規的書面語。它提出的八種簡化漢字的方法,實際上也就是現行簡體字的產生依據,影響深遠。

1928年,胡懷琛出版《簡易字說》,收簡體字300多個。

1930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劉復、李家瑞合編的《宋元以來俗字表》,反映了壹千年來簡體字的發展情況。

1932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國語籌備委員會編訂的《國音常用字匯》,收入不少簡體字,並指出:“現在應該把它(簡體字)推行,使書寫處於約易。”1934年,中國圖書館服務社出版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收簡體字353個。徐則敏在《論語半月刊》發表《550俗字表》。錢玄同在國語統壹籌備委員會提出《搜集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

1935年,錢玄同主持編成《簡體字譜》草稿,收簡體字2400多個。同年8月,國民黨政府教育部采用這份草稿的壹部分,公布“第壹批簡體字表”,收字324個,雖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畢竟是歷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壹個簡體字表。也就是在這壹年,上海文化界組織“手頭字推行會”,發起推行“手頭字(即簡體字)”運動。

1936年10月,容庚的《簡體字典》出版,收字達4445,基本上本自草書。同年11月,陳光堯出版《常用簡字表》,收字3150個,約壹半本自草書,壹半來自俗體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體研究會發表《簡體字表》第壹表,收字1700個。

抗日戰爭爆發,簡體字運動才被迫停頓,

簡體字在我黨統治區繼續發展。***產黨取得政權後,立即著手繼續推行簡化漢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編制《常用簡體字登記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礎上,根據“述而不作”的原則,擬出《第壹批簡體字表》,收字555個。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壹批簡體字表》的基礎上,擬出《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收字798個,簡化偏旁56個,並廢除400個異體字。

1955年2月2日,《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發表,把其中的261個字分3批在全國50多種報刊上試用。同年7月13日,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同年10月,舉行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減少為515個,簡化偏旁減少為54個。

1956年1月28日,《漢字簡化方案》經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審訂,由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31日在《人民日報》正式公布,在全國推行。以後這個方案根據使用情況而略有改變,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簡化字總表》,***分三表:第壹表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是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754個簡化字;***2238字(因“簽”、“須”兩字重見,實際為2236字),這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用字標準。

新加坡:

新加坡1969年前:使用傳承漢字。1969年~1976年:頒布《簡體字表》,不同於中國大陸的《漢字簡化方案》。1976年後:全盤接受中國大陸制訂的簡化字,頒布《簡體字總表》、《異體字表》和《新舊字形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