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字的意思和含義:在......之上,介詞。於物無不陷也:(刺)在物體上沒有刺不透的。
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字形、字義關系不明。“於”作介詞,古代通於。現代的於多用來介紹動作的時間、地點、人物等,表示在、從、到、對、給、向等義。
於用在被動句中,引出主動者,用在形容詞後,引出比較的對象。另外於還可作動詞後綴。於和於多數情況相通,現代白話文於並入於,需要註意的是,於和於不屬於簡繁字的關系,《簡化字總表》《通用規範漢字表》都沒有規定於簡化為於。
《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對於(yú)的解釋是同於,但是“於”並不能代替“於”的全部意義。於作為姓氏,不同於於姓。
說文解字註
(虧/於)於也。於者,古文烏也。烏下雲:孔子曰:烏,虧呼也。取其助氣故以為烏呼。然則以於釋虧,亦取其助氣。《釋詁》、毛傳皆曰:虧,於也。凡《詩》《書》用虧字,凡《論語》用於字。蓋於、於二字,在周時為古今字,故《釋詁》、毛傳以今字釋古字也。
凡言於,皆自此之彼之?,其氣舒於。《檀弓》:“易則易,於則於。”《論語》:“有是哉,子之於也。”於皆廣大之義。《左傳》“於民生之不易”,杜雲:“於,曰也。”此謂假於為曰,與《釋詁》於曰也合。
象氣之舒虧。從丂,從壹。壹者,其氣平也。氣出而平,則舒於矣。羽俱切,五部。按,今音於羽俱切,於央居切,烏哀都切,古無是分別也。自周時已分別於為屬辭之用,見於群經、《爾雅》。故許仍之。
康熙字典
《唐韻》羽俱切。《集韻》《韻會》《正韻》雲俱切,並音迂。《爾雅·釋詁》:於,曰也。
又往也。《書·大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於。《詩·小雅》:王於出征。
又《儀禮·士冠禮》:宜之於假。註:於,猶為也。宜之見為大矣。又《聘禮》:賄在聘於賄。註:於讀曰為。言當視賓之禮,而為之財也。
又司馬相如《長門賦·敘》:因於解悲愁之辭。
又未定之辭。《公羊傳·僖二十八年》:歸於者何。歸於者,罪未定也。
又行貌。韓愈《上宰相書》:於於焉而來矣。
又於於,自足貌。《莊子·應帝王》:其臥徐徐,其覺於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