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在西域統治
秦漢之際,匈奴族在北方草原日漸強大,到公元前209年冒頓為單於後,國力更強,大力向四周擴張。在平定西域,又北服丁零、鬲昆、薪黎等國後,匈奴所控疆域從原來的河套、陰山,擴大到北至貝加爾湖、葉尼塞河流域,西至天山南北,東至遼東平原,南至河北北部及山西、陜西北部的黃河以東以南地區。其轄區內的各民族皆隸屬於匈奴,“並為壹家”。
西域諸城邦小國最早見於漢代史籍的記載,當時號稱三十六國,以後又分為五十余國。這些“國”其實就是以壹個或幾個以城市為中心而形成的大小不壹的城邦。分為“城郭之國”,即以定居農業為主的城邦;以及“行國”,即以遊牧業或畜牧業為主的城邦。每壹城邦中都有“王”及各級官員,有平民、奴隸。各城邦之間相互隔離,往來較少,沒有形成統壹的政權,這種局面為匈奴征服並控制西域諸城邦提供了有利之機。
公元前174年,匈奴冒頓單於去世,其子稽粥繼位,號老上單於。後又與烏孫聯軍擊敗大月氏,大月氏再度遷徙到阿姆河左岸。匈奴烏孫聯軍征服大月氏後,大大提高了匈奴在西域各國中的地位和威信。由於漢朝與匈奴在中原及大漠南北的爭奪日益激烈,匈奴貴族更需要利用西域的人力物力來支持對漢朝的戰爭,於是積極經營西域。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匈奴在西域的勢力已經十分強大,建立了較為穩固的統治,並且在軍事、經濟方面,西域已經成為匈奴政權強有力的後方基地。正因為如此,漢朝強烈意識到西域已成為匈奴的“右臂”和“西方之援國”。
匈奴統治西域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其壹,建立僮仆都尉。為了加強西域作為後方基地的作用,匈奴於公元前93年左右,在西域專設了僮仆都尉。僮仆都尉設立在焉耆、危須、尉犁之間,這樣匈奴貴族不僅擁有富饒的遊牧區域,同時還可以牢牢控制西域綠洲城邦。其二,推行質子制度。匈奴為了培養自己的親信,還對西域各國實行質子制度,即將西域諸城邦的王子作為人質駐於匈奴王庭,以此控制各國王室。這些質子在匈奴生活時間的長短,均由匈奴統治者視西域諸國形勢的發展而定。如果有需要,隨時派他們回國,或立為王,或為軍事指揮,或擔任大臣。這些人完全聽命於匈奴,成為匈奴在西域最可靠的耳目與支持者。其三,設置監國和常派使團。匈奴征服西域後,立即在壹些城邦如龜茲等地設置監國,即派人常駐西域城邦中,監督各國的行為,同時派遣使團督察各國,嚴防對匈奴的反抗行為,以及漢朝派遣使者聯絡西域各國。其四,重征賦稅。匈奴控制西域的目的是掠奪西域諸國的財富,其主要方式就是加重賦稅。而其在西域所設的“僮仆都尉”重要職責就是向西域諸國征收賦稅。通過這些方式,匈奴不僅控制了西域諸國,而且也控制了西域通往中原地區的交通線。
匈奴對西域諸國的統治,以掠奪當地的財富為主要目的。之所以如此,與匈奴的經濟基礎有很大關系。匈奴作為古代草原文化的典型代表,畜牧業雖然非常發達,但其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卻比較落後,不能自給,經濟類型較為單壹。並且,以遊牧為主的經濟有很大的不穩定性,因為畜群的飼養和繁殖,需要豐盛的水草和適宜的氣候,因而受到自然條件的約束與限制特別大;在生產力較低的情況下,抗拒自然災害的能力非常弱,倘若遇見災害,生產隨即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經濟即趨萎縮,經濟有壹定的脆弱性。而這種經濟上的不穩定性和脆弱性反映在政治上便是政權容易忽強忽弱、驟興驟衰。西域綠洲地區發達的農業和手工業對匈奴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匈奴只是將西域作為掠奪人口,收取賦稅,以及交換生活必需品的大後方,沒有從經濟、政權建設等方面打破西域各城邦相互隔離的狀態,以形成有機的統壹體。並沒有真正將西域融入自己政權的統轄之內,也沒有更好地進行政權的維護。
由於匈奴統治西域時期,在經濟上主要是以掠奪西域各地財富為目的,在統治方式上主要以武力來維持,這種統治方式的結果是導致西域諸國仍處於各自為政、“無所統壹”的狀態,西域各國雖隸屬於匈奴,但卻不親附匈奴。
西域都護府設立
公元前140年,漢武帝即位,此時的漢朝經過六七十年的休養生息,已具備了反擊匈奴的強大實力,於是在漢武帝即位後,對匈奴發動了壹系列戰爭。其中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三次大勝後,匈奴右部王的活動中心已遷至天山東部壹帶。
公元前138年和119年張騫的兩次通使西域,其主要目的是聯系西域的壹些勢力抗擊匈奴。雖然其目的沒有達到,但卻壹方面使漢朝對西域的了解更為深入,另壹方面擴大了漢朝在西域各地的影響,從而為漢朝擊敗匈奴在西域的勢力,並最終統壹西域奠定了基礎。
漢朝勢力最初進入西域後,雖然也沒有足夠的實力來掌控西域,但由於漢朝政府有著較為成熟的統治理念。在統治方式上,註重政權機構的建設,將內地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制度等,變通地實施於邊疆地區,打破了西域地區“無所統壹”政治格局,從而把西域諸國有機地納入漢王朝的政治統治體系之內。同時,漢朝發達的經濟,也對西域產生了重要影響,內地與西域經濟的互補與交流,最終導致西域的經濟與內地的經濟形成了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因此,漢朝在西域的統治壹旦確立,就相對比匈奴在西域的統治更為穩固。
公元前108年,應烏孫昆莫(王)之請,漢武帝將宗室江都王劉建之女細君公主嫁與烏孫昆莫,幾年後,細君公主去世,漢武帝又於公元前104年將另壹位宗室之女解憂公主嫁給烏孫昆莫。漢朝與烏孫的關系愈益密切。
張騫通西域之後,漢王朝派往西域各地的使者和西域各國派往漢朝的使者絡繹不絕,各族商人也頻繁地往來於內地和西域之間。在當時人煙稀少、道路艱險的情況下,為了保障這條溝通東西方的絲綢之路的安全暢通,漢朝政府於公元前101年設置使者校尉,率士卒數百人在輪臺、渠犁壹帶屯田積谷,以供應出使西域的使者。使者校尉是漢朝政府派駐西域的第壹個官員。
公元前68年,漢朝政府派侍郎鄭吉率兵在車師(今吐魯番盆地)屯田。並命鄭吉護鄯善(今羅布泊壹帶)以西南道,即統管天山以南各地。不久以後,匈奴發生內亂,理應繼承單於位的日逐王先賢撣被人篡權後又遭排擠,於神爵二年(前60年)秋率萬余眾投附漢王朝,漢派遣鄭吉迎接日逐王,並封其為歸德侯。匈奴勢力退出西域,匈奴的“僮仆都尉”自此而罷,自樓蘭經車師前部的西域北道得以暢通。公元前60年,為了管理統壹後的西域,西漢在烏壘城(今輪臺縣境內)建立西域都護府,正式在西域設官、駐軍、推行政令,開始行使國家主權,這就是《漢書·鄭吉傳》中所稱的“漢之號令班西域矣!”西域從此成為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壹部分。
漢宣帝任命鄭吉為第壹任西域都護。西域都護是漢王朝中央政府派遣管理西域的最高軍政長官。其級別相當於郡太守,每年的俸祿是二千石糧食。其屬官有副校尉、丞各壹人;司馬、侯、千人各二人。都護的職責是統轄西域諸國,管理屯田,頒行朝廷號令,諸國有亂,得發兵征討。自鄭吉為西域都護至西漢末,前後任西域都護者18人,姓名見於史冊的有10人,除鄭吉外,還有韓宣、甘延壽、段會宗、廉褒、韓立、郭舜、孫建、但欽、李崇等。
公元前48年西漢政府在車師置戊己校尉,其基本職責是屯田積谷。戊己校尉受西域都護節制。西域都護所轄西域各國的國王及主要官員,由漢王朝賜予印綬。據《漢書·西域傳》載,西域都護統轄西域諸國有48國,“自譯長、城長、君、監、吏、大祿、百工、千長、都尉、且渠、當戶、將、相至侯、王,皆佩漢印綬”***376人。考古工作者曾在今阿克蘇地區的古城中發掘出壹枚西漢時期曾任西域都護的李崇的印,還發現壹枚“漢歸義羌長”銅印,即漢朝頒授西域首領的官印。這些都反映了西漢在西域設官置守、任命各級官員的情況。
設立的意義
西域都護府的設立,標誌著西域正式納入漢朝的版圖,中央政權在這裏開始行使主權。西漢政府在西域設立行政管理機構、任命官員,派兵駐守並屯田,統計當地戶口,推行漢朝的政令等等,都是國家行使主權的重要內容,它由此奠定此後歷代中央政權管理西域的基礎。
西域都護府的設立,打破了西域各地小國林立、互不往來的隔離狀態,造就了在中央政府的統壹管理之下,西域各地相互交流的日益增多,增進了西域諸城邦國、各民族間的相互了解與信任,同時也增進了西域與內地的密切聯系,增強了西域各地對中央政權的認同。西漢末年至東漢初年,西域局勢發生動蕩,但西域壹些小國仍派人至中原,請求中央政府派遣西域都護,反映了西域諸國對中央政權的信賴與對中央政權的忠誠。甚至在東漢滅亡以後,魏晉南北朝時期,西域許多城邦國仍保留著漢朝頒發的印信。
由於漢朝擁有發達的農業、手工業和商業,因而在統壹西域後,這對西域經濟與社會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中原地區先進的生產技術、生產經驗及熟練的勞動人手,都給西域地區帶來了新的因素,從而促進了西域本地經濟的發展。西域與中原地區的經濟也有著很強的互補性,西域都護府的設立,更是保證了絲綢之路的暢通無阻,它使西域與中原的經濟之間產生了持久而良性的互動,從而使西域地區的區域經濟納入到整個漢朝的經濟體系之中。
隨著西域都護府的建立,西域與中原地區的文化交流也日益增多,中原地區的文化制度對西域產生了很大影響,如龜茲王絳賓從中原返回龜茲後,將中原的禮儀制度帶回龜茲並加以實施。而西域地區的音樂、舞蹈也傳入內地,從而豐富了中華文化的內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