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的筆順為橫折鉤、撇、點、點。
辦(拼音:bàn)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最古形體為篆文,也見於先秦著作《管子》。古字形從力從辡(biàn)會意,辡兼表音。辦的基本義為處理、辦理,引申指采買、置備,進而引申指創立、經營。由本義又引申為懲處。用作名詞,指辦公室或辦公廳。
“辦”是形聲兼會意字。“辦”字,繁體作“辦”。篆文字形從力、辡(biàn)聲。從力,指辦理、治理而言,這跟用力氣、花精力有關;從辡,指犯罪者在法庭上的相互論辯。從力、辡聲,表示治理法庭上的爭訟事件。
楷書承《說文》新附字而來。宋元以來“辦”俗字寫作“辦”,成為“辦”的簡化字。簡化方法是將“辦”左右的“辛”簡化為兩點,寫作“辦”。
“辦(辦)”是由“辨”變化而來的。“辨”的古字形由表示剖析的“刀”和表示相互論辯的“辡”會意,表示判定爭訟事件的是非。本義是判別、分辨,後引申為治理、辦理等義,再分化出“辦”字,“辨”中的“刀”變為“辦(辦)”中的“力”。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部 辦;康熙筆畫:16;部外筆畫:9。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並音辨。《說文》:致力也。《集韻》:具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常為主辦。《前漢·韓信傳》:多多益辦。
又與辨通。《周禮·冬官考工記》:以辨民器。註:辨,猶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