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助理,究竟是幹什麽的?
經常有壹些公司董事長跟我抱怨說,他們的助理往往是些沒有主見的人,是壹些善於揣摩上意的人,妳叫他幹什麽就幹什麽,絲毫不知道自己究竟應該幹什麽?始終不是他們希望的那種人。遇到這種情況,我自然是苦笑壹聲,反問:您認為董事長助理究竟是幹什麽的?您又需要什麽樣的董事長助理呢? 面對我的反問,對方多數以輕松的尷尬或者是短暫的沈默予以回應,然後是若有所悟的問我,希望我可以給他們壹個專業的解釋。我說:“您既然是董事長,就應該知道董事會是幹什麽的呀?作為您的助理,當然得協助您讓這個董事會可以發揮真正的作用。”因為我很清楚,凡是提出這些問題的董事長,他們所領導的董事會多半是個橡皮圖章,還有就是對董事會真正的職能認識處於茫然狀態,很想知道答案在哪裏?其實,答案只有壹句話,那就是他們身邊的董事長助理是不懂“公司治理標準”的人。他們自己不知道是這個原因,正在擔任董事長助理崗位那些青年才俊們也不知道是這個原因,二者都不知道,結果就是在錯誤裏摸索,或者自以為是。 正如前面我提到的,董事會是幹什麽的?我想,誰都無法否認,董事會當然是決策公司重大事項的機構,就是公司的那些“大事情”基本上要通過董事會來拍板定案的意思。這裏面,就有壹個關鍵問題,每個企業的事項總是千頭萬緒,憑什麽說哪些是公司重大事項,哪些不是公司重大事項呢?如果不能科學的辨析分類出來,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之間的分工就不可能不出問題,董事長和總經理誰說了算就成了“尾大不掉”的窩囊問題。顯然,只要是壹個健康成長的企業,就必須面對這個棘手的問題,怎麽辦呢?倘若企業配置了“公司重大事項辨析規則”,這不就解決問題了麽?但是,我想問壹問全國數百萬家企業,有幾家公司董事會配置了“公司重大事項辨析規則”,恐怕是微乎其微吧。沒有“公司重大事項辨析規則”,董事應該關註公司哪些事項,該對哪些事項行使職權,也就無從談起了,導致公司董事不“懂事”的基因就在這裏。再深入看待這個問題,董事長助理該幹的頭等大事就是根據“公司治理標準”,結合本企業實際狀況,擬制“公司重大事項辨析規則”,使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之間實現科學合理分工!請問,各位董事長們,您知道嗎?看看您身邊的董事長助理有這樣做嗎?他們知道這樣做嗎?他們有專業能力這樣做嗎? 上面我只是點出董事長助理三大核心職責之壹,就已經是很多人會由衷地感到專業震撼了。我再來說董事長助理必須要做到的第二大核心職責吧,那就是協助企業改善公司治理結構與監管體系,導入“公司治理標準”!各位也許會問,什麽是“公司治理標準”,為什麽要導入“公司治理標準”?眾所周知,企業有兩個權:所有權和經營權,二者是分離的。建構在企業所有權層次的是董事會和監事會,建構在企業經營權層次上的是總經理及其轄制的經營管理部門,對於董事會而言,就是如何向總經理“授權”的問題,該授予的職權必須授予,否則總經理很難全力以赴的施展能力為企業創造盈利,反之,不該授予的職權就不能授予,總經理壹旦行使職權,就可能侵害企業利益,股東的權益;接下來,就是“監管”問題,不會“監管”的話,要麽是董事會被架空,要麽是總經理變成傀儡,科學的“監管體系”將使經營管理層感受到工作的價值,死心塌地的為企業創造盈利,而董事會卻輕松的很,隨時都可以知道誰正在為企業創造利潤,誰正在給企業導致虧損,哪些事項對企業有利,哪些事項對企業有害,而不是現在很多企業不監管則亂,壹旦監管就出現僵化現象。“監管體系”主要基於財務、人力資源、運營與管理、法務、產品技術等方面而確立,壹個企業的董事會直接面臨的問題不就是如何向總經理(經營管理層)“授權”和“監管”的問題麽?說得更加直白壹些,每個企業的董事長都面臨著如何向總經理(經營管理層)“授權”和“監管”的問題,是躲避不過去的。如何科學的開展公司治理結構與監管體系的方案設計,這不是董事長助理應該幹的事情嗎,難道是董事長該幹的事情?顯然,董事長往往是老板,老板的作用就是拿錢請專業的人幹事,身居董事長助理要職卻沒有能力,或者不知道主動做這件事,實在很可笑哦。 當您遇到疑難漢字的時候,您需要翻閱《新華字典》,從中檢索出讀音和字義;當您遇到公司治理難題的時候,您需要翻閱“公司治理標準”,從中找到原始解釋,結合企業現狀,則可以因勢利導的制定出解決方案………這就是我對“公司治理標準”的形象看法。現在我可以告訴各位,在市場經濟各個國家或地區,都有壹個“董事學會”,英文翻譯Institute of Directors,英文簡稱IoD,是該國家或地區公司治理標準的研究和發布機構,因為什麽?全世界只要是市場經濟國家,就必然頒布壹部法律叫《公司法》,條文裏面就必然規定企業必須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是企業戰略決策職能機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關鍵責任機構,因此“董事學會”的使命就是研究與發布“公司治理標準”和相關工作指引,為每個公司董事們提供職業化願景支持服務。 董事長助理的第三大核心職責就是推進公司行政管理流程與績效考核體系建設,協助董事長的戰略決策事務。我們很清楚,老板真正擁有企業的不是權利,而是權益!老板的想法需要行政管理流程去高效貫徹,老板同樣需要知道每個部門或每個員工幹的好該怎麽獎勵,幹的差了該怎麽懲戒,憑什麽員工願意克盡職守的幹好工作,這就是董事長助理必須要做的作業,讓董事長可以高枕無憂。還有甚者,認為董事長助理是壹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職務,狂妄的很,可以代行董事長對公司的戰略決策,錯!大錯特錯。協助董事長的戰略決策事務,是體現在工作程序上面的,譬如對董事會議事責任和議事規則的擬制作出貢獻,對董事長關鍵職權內容的提示等,所以決不是對戰略決策事務內容發表意見或越俎代庖的代行職權。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各位,不懂“公司治理標準”的董事長助理,不可能實質的推進公司行政管理流程與績效考核體系建設,也很容易幹出越俎代庖的事情來。很容易不幹不錯,越幹越錯。 我經常看到有太多的董事長助理做的是端茶倒水、安排會議、訂購機票,以及在某些時刻炫耀風采地充當公司新聞發言人角色等等,再有就是稍微靠譜的負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等,這些工作不是不重要,不是不需要,而不是關鍵所在。有出息的董事長如果讀到這篇文章的話,想法必然會得以改變的,如果哪壹位是這樣碌碌無為的董事長助理,可能遭遇職業危機嘍。 我也時常遇到很多的青年才俊們,向我傾訴說自己是名牌大學出來的MBA,抑或是經濟門類專業的高材生,多年企業管理經驗的在任公司高管等等優越的背景,希望我可以推薦他們去擔任大公司的董事長助理,或者總裁助理等崗位,我冷靜的回問他們,您知道董事長助理三大核心職責麽?您能做到麽?您想憑關系就任這個崗位呢,還是憑專業?接下來的反應是望而生畏,驕狂的氣氛就蕩然無存了。 董事長助理,也稱“董事局主席助理”,英文職業標準翻譯為Assistant to Corporate Chairman,我想告訴各位,要誕生中國的蘋果公司、IBM、梅賽德斯·奔馳、杜邦等全球戰略型企業,這可能是小企業逐步成長為大企業其中的壹項職業奧秘,要真正改善公司治理結構與監管體系,董事長助理這個崗位是要承擔第壹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