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契約,字典上解釋為:契約是兩人以上相互間在法律上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就是契約的壹種。《中華人民***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
、契約、合約,三者本質上是壹樣的。而協議的範圍要大於這三者。、契約、合約,都是協議的壹種表現形式。
有法律上的約束力的(符合《法》規定)的,規定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都是。
違背法規定而不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協議,都不是。(比如買賣人口的賣身契,只能是協議,而不可能是)
法律性文件:
法律性文件壹般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等。法律性文件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區別:
契約性文件是倆人以上相互之間在法律上具有約束力的協議文件。法律性文件是基本的法律法規。比契約性文件效力等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