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give、pass、hand、lend、send、tell、bring、show、pay、read、return、write、offer、teach、throw等之後,接介詞to。
比如:
請把那本字典遞給我。
請把那本字典遞給我。
請把那本字典遞給我。
她去年教我們的音樂。
去年她教我們音樂。
她去年教我們音樂。
(2)用介詞after buy,make,get,order,cook,sing,fetch,play,find,paint,choose,prepare,spare等。比如:
他為我們唱了壹首英文歌。
他給我們唱了壹首英文歌。
他為我們唱了壹首英文歌。
請幫我找到鑰匙。
請給我找到鑰匙。
請幫我找到鑰匙。
妳能為我抽出幾分鐘時間嗎?
妳能為我抽出幾分鐘時間嗎?
妳能為我抽出幾分鐘時間嗎?
註意:由於不同的搭配和意義,介詞to或for某些動詞是可能的。
比如:
幫某人的忙。
傷害某人。
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用其他介詞代替介詞for或to。
比如:
捉弄某人
為某人演奏壹些民歌。
有時,由於用法不同,同壹個動詞可能有不同的介詞。比如在leave sb sth的結構中,如果是壹般意義上的給某人留下某物,介詞for就引出壹個間接賓語,即給某人留下某物;;如果表示某人死後留下某物,介詞to引向間接賓語,即把某物留給某人。
比如:
妳想給他留個口信嗎?/妳想給他留個口信嗎?妳想給他留個口信嗎?
她父親留給她壹大筆財產。/她父親留給她壹大筆財產。她父親死後留給她壹大筆財產。
2.兩者都可以表達目標、目的地、方向等。這時候就要根據不同的動詞分別對待。
比如:
(1)在come、go、walk、move、fly、ride、drive、March、return等動詞之後,介詞to通常用來表示目標或目的地。比如:
他去上海了。他去上海了。
他們走到壹條河邊。他們走到壹條河邊。
(2)離開、開始、出發、出發、航行、航向等動詞後,通常用介詞for表示方向。比如:
他動身去北京了。他去北京了。
他們出發回家了。他們動身回家。
我們的船明天將起航去上海。我們的船明天起航去上海。
註:在壹些名詞後,介詞for(有時to)通常用來表示方向或目的地。
比如:
這是去巴黎的火車嗎?這是去巴黎的火車嗎?
去牛津的乘客必須在迪科特轉車。去牛津的乘客必須在迪科特轉車。
3.在某些結構中,to和for都可以使用,但它們的含義完全不同。比如:
符合保證的答案。
化妝為了討好化妝為了化妝。
去找他。去找他。去見見他。
謝謝妳謝謝妳。謝謝妳。
4.在某些結構中,to或for都可以用,意思大致相同,但性質不同:to是不定式符號(不是介詞),for是介詞。比如:
該吃晚飯了。該吃晚飯了。
我們已做好準備。我們準備好了。
他適合這項工作。他適合這項工作。
5.介詞to和for都可以表示“for”,要註意以下幾點:
(1)必要的、好的、容易的、困難的、艱難的、不可能的、適合的、合適的、愉快的等形容詞後面,兩者都可以用,有時差別不大,有時差別很大。比如:
肉對我們所有人都是必需的。肉對我們所有人都是必需的。
這種食物有益健康。那種食物對健康有益。
妳應該對她好。妳應該好好待她。
註:當壹個形容詞後面跟壹個不定式時,介詞for通常用來引出不定式的邏輯主語。
比如:
對她來說,開卡車很難。對她來說,開卡車很難。
有時形容詞後面跟介詞for,可以認為省略了不定式。比如:
這壹課對我來說太難了(理解不了)。這篇課文對我來說太難了。
介詞to和for的意思是“for”,有兩種觀點可供參考:
觀點壹:to通常僅指壹般意義上的“to”(即其含義更廣);因為,另壹方面,意味著比較、限制和差異。它不僅表示“為了……”,還表示“僅限於……”或“僅用於……”。
比較:
對於幾乎所有學英語的中國老師和學生來說,英語介詞是不同的,但對於我妹妹來說,它們並沒有太大的不同。英語介詞對中國幾乎所有的英語老師和學生來說都很難,但對我妹妹來說並不困難。
對我們所有人來說,獅子是醜陋的,但對獅子來說,她是美麗的。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母獅是醜陋的,但對獅子來說,她是美麗的。
觀點2: to強調主觀性,for強調客觀性。
比如:
這對他來說是無用的壹課。這對他來說是有益的壹課。
註意:如果句子中用了“to”,表示“他”認為有用(即主觀);如果用for,表示作者認為這句話有用(即客觀)。根據這壹分析,to不僅意味著“對”,而且還意味著“以…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