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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拼音部首組詞

協的拼音xié。部首:十。組詞:協調。

協(拼音:xié)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協”的本義指許多人協力合作,如:協同、協商。又有調和、和諧的意思,如:協調、協和。引申指幫助、輔助,如:協辦、協理、協助。

字形演變

會意字。字形由表示眾多的十和表示把許多股力量合成壹股力量的劦字組成。劦與協在甲骨文中本是壹個字,在小篆中才分成兩個字。甲骨文形體較多,有的甲骨文像三個力並列在壹起的樣子。這裏的力是耕田的工具,即耒。

整個字形表示很多人壹同耕作;有的上面是三個力字,下面是壹個口字,表示很多的人在壹起合力同聲。後來,這個字下半部的口字在小篆中變成了十字旁,隸定作協;有的字下從二犬或三犬),表示多犬合力耕田,亦示協同之意。

說文解字註

同眾之和。也註:各本作眾之和同,非是,今正。同眾之和,壹如同力。

從劦、十。註:十,眾也。胡頰切,八部。

葉,古文協,從口十。註:字見《周禮·大史》,協事註曰:故書協作葉。杜子春雲:葉,協也。書亦或為協,或為汁。《大行人》“協辭命”註:故書作汁辭命。鄭司農雲:汁當為葉。書或為葉。按,十口所同,亦同眾之意。

康熙字典

子集下十字部《唐韻》《正韻》胡頰切。《集韻》《韻會》檄頰切,並音挾。《說文》:眾之同和也。從劦,十聲。《書·堯典》:協和萬邦。《臯陶謨》:同寅協恭。

又《爾雅·釋詁》:服也。疏:協者,和合而服也。《書·微子之命》:下民祇協。《晉書·虞溥傳》:崇尚道素,廣開學業,贊協時雍,光揚盛化。

又《集韻》與劦通。《山海經》:惟號之山,其風若劦。通作協。

又作汁。《周禮》註:卿士汁日。張衡《西京賦》:五緯相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