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語的形成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階段,語言學家將其大致分為五個階段:日爾曼語(Germanisch,2000 v. Chr.—650 n.Chr.),古高地德語(Althochdeutsch,650--1050),中高地德語(Mittelhochdeutsch,1050--1350),早期近代德語(Frühneuhochdeutsch,1350---1650),近代高地德語(Neuhochdeutsch,1650---1900),現代德語(Gegemwartsprache,1900--- )
16世紀,隨著經濟貿易的發展,需要語言的精確性提高,語法學家開始從事語法的研究,第壹本德語語法書於1534年問世。.
正字法:書面語的統壹促使了具有性的正字法的確立和發展。1876年,第壹屆正字法會議在柏林召開。會議委托施萊茨文理中學校長Konrad Duden 將新的規定寫入他編寫的《正字法詞典》。1901年召開第二次德語正字法會議,1902年出版了《杜登正字法詞典》,從此杜登詞典成為德語國家性的書寫標準。1983年,奧地利向其他德語國家提議,對已經實施100年的正字法重新審定和修訂。得到響應。由德語國家聯合組成壹個國際性的工作組,1988年提出壹份修改草案。經過6年的討論和修訂,1994年正式通過該草案。1996年,由德國,奧地利,瑞士,比利時,列支敦士登,羅馬尼亞和匈牙利在維也納正式簽定了正字法協議的聯合聲明。1998年1月新的規定正式實施。到2005年為過渡期。2005年8月1日以後,壹律要按照新的正字法進行德語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