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母系社會後期,狩獵和采集經濟為農耕經濟所代替,男子在生產經濟發揮了更加重要的作用,社會地位超越了女子,社會價值觀轉為男尊女卑。這壹價值觀念經儒家文化強化以後,長期影響著人們的行為規範,也影響著語言形式。“奸”,通“奸”,《說文解字》:“奸,犯淫也。從女從幹,幹亦聲。”淫亂之意“淫”字還有壹個異體字“淫”,同樣以“女”為形符。《說文解字》:“淫,私逸也。從女壬聲。”把男女之間不正當的關系壹概歸之於“女”,而絲毫不提及男子要負的主要責任。歷史上的昏君亡國,不是由於君王的昏庸腐朽,而是“萬惡淫為首”,“紅顏禍水”。像這類表現某些不健康、不正當心理或行為的漢字還有:妒、嫉、嫌、婪、妨等等,就連男子嫉妒妻妾,也用女子字旁的“媢”表示。《說文解字·女部》:“媢,夫妒婦也。”《漢書·五行誌中》:“劉向以為時夫人有淫齊之行,而恒有妒媢之心。”諸如此類的漢字體現了造字者心理上的偏見,反映了男女地位不平等、婦女人格遭到歧視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