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指人或者產品、物體的名稱,姓名有廣義與狹義之分,還有小名、別名、綽號、乳名等。廣義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團體的名稱;狹義的姓名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為名和字的合稱。在中國古代,名、字分開使用。今合稱“名字”,則指姓名或名。
據說上古時期,嬰兒在出生三個月的時候由父親給命名,這就是古人“名”的由來。其實在我國民間,部分地區至今仍保留著嬰兒滿月時才命名的習俗,不過是命名的權利不再由父親壹人擔當,而是由嬰兒的親人***同擔當。
有趣的是,在古代,漢族男孩子長到20歲的時候要舉行“結發加冠”之禮,以示成人,這時就要取字。而女孩子在15歲時要舉行“結發加筓”之禮以示可以嫁人了,這時也要取字。可見,古代的時候男女皆有字,比如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字璇卿。
取名的方式:
壹、同義互訓。名與字的意義相同,可以互相解釋。如:諸葛亮,字孔明;「亮」與「明」同義
二、反義相對。名與字的意義相反,兩者對立相應。這是希望人不要過與不及,取其制衡之意。如:連戰,字永平
三、使典用事。有些名、字援引經史載記,使用典故。如:陸羽,字鴻漸(《易˙漸卦》:「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羽儀」)
四、景仰前賢。如:牛僧孺,字師黯(汲黯,字長孺,漢武帝贊之為社稷之臣)
五、崇奉宗教。如:王維,字摩詰(維摩詰,佛家菩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