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1.喆,zhé,聖喆之治。通哲。
2.喆,兩吉對立。吉,象形,上是兵器,下是盛放兵器的器具。
3.喆通哲,在雙方具備實力中找到平衡。
壹. [zhé] ?喆?
1.喆,zhé,聖喆之治。通哲。
2.喆,兩吉對立。吉,象形,上是兵器,下是盛放兵器的器具。
3.喆通哲,在雙方具備實力中找到平衡。
4.為哲的異體字。 基本字義 同“哲”,意為有智慧,聰明的人。多用於人名。
5. 喆,代表了中華文明的哲學,不僅以現代哲學的“兩相對立、相互驗證而相衡”作為人的終極追求,而且以此“止戈為武”的精準明示,解決“夫禮,忠信之薄,而亂之首”的問題、建立起人與人之間緊密、和諧的關系後,能夠輕松孜力追求“道”的境界,以完成“土生人、人成仁以王、王成全為主”的高級進化過程。這是中華文明延衍至今、傲然屹立的實力保障。
二. 詳細解釋
[①][zhé]
[《廣韻》陟列切,入薛,知。]
亦作“啠1”。亦作“喆1”。“嚞1”的今字。亦作“埑1”。
(1)明智;有智慧。
(2)賢明的人;有智慧的人。
(3)知道;了解。
(4)表尊稱。參見“哲兄”、“哲嗣”。
(5)哲學的簡稱。
(6)通“折”。制裁;決斷。參見“哲人”、“哲獄”。
三. 同義字
喆 同 哲
哲1 〔zhé ㄓㄜˊ〕
〔《廣韻》陟列切,入薛,知。〕
亦作“ 啠1 ”。亦作“ 喆1 ”。“ 嚞1 ”的今字。亦作“ 埑1 ”。
1.明智;有智慧。《書·臯陶謨》:“知人則哲。” 孔 傳:“哲,智也。” 晉袁宏《後漢紀·桓帝紀》:“視之不明,是謂不哲。” 明劉基《郁離子·貪利貪德辯》:“以其貪貨財金玉之心而貪仁義道德,則昏可明,狂可哲,而人弗能也。”
2.賢明的人;有智慧的人。《書·大誥》:“爾庶邦君,越爾禦事:爽邦由哲。”《漢書·敘傳上》:“是以聖喆之治,棲棲皇皇。” 晉葛洪《抱樸子·交際》:“曩哲先擇而後交,不先交而後擇也。” 唐韓愈《處州孔子廟碑》:“揭揭元哲,有師之尊。” 清潘耒《遊南雁蕩記》:“圖誌具在,往哲不誣。”
3.知道;了解。 漢揚雄《法言·問明》:“允喆堯儃舜之重,則不輕於由矣。”王念孫《讀書雜誌餘編·韓子》“允哲”:“言信知 堯 禪 舜 之重,則必不輕禪於許由也。”《漢書·揚雄傳下》:“立政鼓眾,動化天下,莫上於中和,中和之發,在於哲民情。”顏師古註:“哲,知也。”
4.表尊稱。參見“哲兄”、“哲嗣”。
5.哲學的簡稱。
6.通“ 折 ”。制裁;決斷。參見“ 哲人 ”、“哲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