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從事手工制造加工的工場。也稱"作場"﹑"坊"﹑"房"﹑"作"等。古代有官府作坊及民間作坊之分。
二、從事手工業生產的場所。工具壹般比較簡陋。以前是個體手工業者作坊由作坊主(壹般是有較高技藝的師傅)帶領幫工或學徒在生產中實行簡單協作。歷史上有奴隸主、封建主或官府辦的大作坊,生產中實行以分工為基礎的協作。作坊主和徒弟也可外請某些專業人士***同完成某些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