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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文言文怎麽說

1. 古文翻譯

翻譯:當年楚丘先生年紀七十,披著皮衣系衣服的帶子是繩子(古有“披裘負薪”成語指隱士高人),想上前但

進不去。孟嘗君說:“先生老了,年紀大了,能有什麽見教的呢?”楚丘先生說:“啊!認為我老了嗎?啊!要派我追

車趕馬嗎?投石頭比遠嗎?追逐麋鹿和虎豹搏鬥嗎?我已經死了啊,豈止是老了啊?啊!要讓我以正確的言辭說服諸侯

各國嗎?辨別嫌疑而排解憂郁嗎?我剛剛算壯年啊,那會老了呢?”孟嘗君尷尬離開座位起立面露慚愧的表情。

感:物盡其用,人盡其才嗎。孟嘗君是連雞鳴狗盜的人才都用的人,也會置自己於如此尷尬的境地。看來人們是

常常容易因輕視他人而犯很多錯誤的啊!人們應該時刻警記:輕視他人,自己吃虧啊。即便是敵人,蔑視即可,輕視不

得啊!

2. “尷尬”壹詞的偏旁讀什麽呀

尢 壹下是壹篇文章 有時間 樓主可以讀壹下 辨識偏旁部首:尷尬尢與九 “尷尬”壹詞,《說文》作“尲尬”。

《說文》:“尲,不正也。從尣兼聲。”

“尬,尲尬也,從尣介聲。”也就是說,“尷尬”二字都是形聲字,形旁是“尣”。

“尣”,是什麽意思呢?《康熙字典》:“‘尢’(wāng)字本作‘尣’,通作‘尩’。”而“尢”字《說文》解釋為:“跛,曲脛(人)也。

從大,象偏曲之形。”段玉裁註:“跛者,蹇也。

跛者多由曲脛。”察其篆體,“尢”確實象“曲脛之人”。

《詞源》解釋得更為清楚,摘抄如下: 尪:骨骼彎曲癥,脛、背、胸彎曲都叫尪。尢(尣)的重文,或作尩、尫。

《左傳僖二壹年》:“夏大旱,公欲焚巫尫。”註:“巫尫,女巫也,脊病之人,其面上向,俗謂天哀其病,恐雨入其鼻,故為之旱。

是以公欲焚之。”《呂氏春秋"盡數》:“苦水所多尩與傴人。”

註:“尩,突胸仰向疾也。” 看來,“尢(尣)”是壹種殘疾,“尢(尣)”字旁的字多與人骨骼彎曲之狀態有關。

再舉兩例如下: 尰:“足腫。說文作瘇。

詩小雅巧言:‘既微且尰,爾勇伊何。’傳:‘肝瘍為微,腫足為尰。

’”(《詞源》)嶽麓書社《白話四書五經》翻譯為:“爛了小腿又腫腳。” 尥(尦):“《說文》:‘行脛相交也。

’《六書故》:‘今人謂筋骨弱,舉足不隨為尥。’”(《康熙字典》) 令人尷尬的是現代漢語中的“尷尬”似乎與殘疾沒什麽聯系。

按《集韻》“行不進”和《康熙字典》《說文》“行不正”的解釋,我想“尷尬”的本義應該是因腿疾而走路不穩的樣子。由此引申為“行為不正,鬼鬼祟祟”。

《詞源》援引例證: 京本通俗小說《西山壹窟鬼》:“這個開酒店的漢子又尷尬,也是鬼了!”《二刻拍案驚奇》(六):“後來見每次如此,心中曉得有些尷魀。” 這兩種詞義現已不用,至於本文首段的兩個“尷尬”應該都是後起義。

“尷尬事”指“處境為難或棘手難處理的事情”,這是現代漢語的壹個常用義。如《雍熙樂府》(十二)行香子“名利貪婪,世事尷尬,空使人白發髧鬖。”

“尷尬”也引申為“不三不四,左右不是、沒有著落”,如“我們不能不正視漢語的尷尬地位。”它的另壹個常用義屬方言,指“神色、態度不自然”,“老師頗為尷尬”壹例即是。

說起方言,“尷尬”我們讀為“gāngàn”,保留了古音,《唐韻》的註音就是“古拜切”,即“gài”。從這個註音的角度,我們再看兩例: 《朱子語類"四七"論語二九》:“便是世間有這壹般半間不界底人,無見識,不顧理之是非,壹味謾人。”

宋吳泳《鶴林集"二七"答家本仲書》:“又思向來講學,只是半間半界,無詣平實處。” 這兩句中的“間界”,我們的方言就是讀作“gāngàn”,其實就是“尷尬”,《詞源》:“間界,今通作尷尬。

半間不界,也作半間半界:不深刻,膚淺不徹底。”《紅樓夢》有例,第四十六回“尷尬人難免尷尬事”中,那個“尷尬人”——為保地位諂事賈赦幫這個頗有些春秋的老公向賈母討她“離了她飯也吃不下”的大丫頭鴛鴦為妾的那個邢夫人——用“膚淺”形容確實“膚淺”了壹點,她簡直是——用我們的方言說——“方得可以”。

要說“九”字,先講壹個故事。據《宋史"王安石傳》記載,王安石“作《字說》,多穿鑿附會,其流入於佛、老,壹時學者無敢不傳習”。

但是蘇軾對這本《字說》頗多異議,徐慥《漫笑錄》載: 東坡聞荊公《字說》新成,戲曰:“以竹鞭馬為‘篤’,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鳩字以‘九’從鳥,亦有證據。《詩》曰:‘鸤鳩在桑,其子七兮’;和爹和娘,恰是九個。”

這個笑話指出了王安石《字說》的最大失誤——忽視形聲字。“鳩”其實是“從鳥九聲”,說簡單壹點就是,“鳩”字是個形聲字,形旁是“鳥”,而“九”字只是聲旁,也就是僅起表音作用的音符。

當然,認為“字音每象物聲”(張行孚《說文發疑》)的語言起源摹聲說派或許把“九”字解說為“鳩的叫聲”吧。 《說文解字》:“九,陽之變也,象其屈曲究盡之形。”

《新編說文解字》認為“九,象形,是古‘肘’字,象曲肘之形”,恐本於朱熹,“九合諸侯”朱子以九糾通用,解為“糾合”。丁山《數名古誼》:“九,本肘字,像臂節形。

臂節可曲可伸,故有糾曲義。” 徐仲舒《甲骨文字典》與羅振玉《貞松堂集古遺文》據“九”之甲骨字形和《說文解字》的看法,認為“九”“句”(鉤,即鉤)同義,訓為“屈曲”。

《列子"天瑞》:“壹變而為七,七變而為九,九變者,究也,乃復變而為壹。壹者,形變之始也。”

張湛註:“究窮也壹變而為七九不為次數者全舉陽數領其都會。”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究變者,聲訓之法。”

也就是說,“九”“究”音同義通,釋為窮盡。 《康熙字典》:“又隸書防詐偽,凡紀數九借用玖。

陳絳曰:洪容齋五筆九作久,陽數九為老久義也。” 可見,從字形看,“九”即“肘”、“句”(鉤),有“糾曲”“屈曲”的意思;從讀音來聽,“九”即“糾”(丩)、“究”“久”,有“糾合”“窮盡”“長久”的意思。

尷尬的是現代漢語中帶“九”的字似乎與作為數字“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