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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字筆順

曦字筆順如下:

豎、橫折、橫、橫、點、撇、橫、橫、豎、橫、撇、橫、豎、撇、點、橫、豎折折鉤、斜鉤、撇、點。

古籍釋義

康熙字典。《集韻》《正韻》?虛宜切,音羲。《玉篇》日色也。《類篇》赫曦,日光。或省作?。亦作爔。

《類篇》是什麽

《類篇》是司馬光所著作品。

書凡十五卷,每卷各分上、中、下,故稱四十五卷。末壹卷為目錄,用《說文解字》例也。凡分部五百四十四。其編纂之例有九:壹曰同音而異形者皆兩見。二曰同意而異聲者皆壹見。三曰古意之不可知者皆從其故。四曰變古而有異義者皆從今。

五曰變古而失真者皆從古。六曰字之後出而無據者皆不特見。七曰字之失故而遂然者皆明其由。八曰《集韻》之所遺者皆載。九曰字之無部分者皆以類相聚。考《集韻》所收,並重文為五萬三千五百二十五字。

此書凡文三萬壹千三百壹十九,重音二萬壹千八百四十六,僅五萬三千壹百六十五字,較《集韻》所收尚少三百六十字。而例雲《集韻》所遺皆載者,蓋《集韻》重文頗為雜濫,此書凡字之後出而無據者皆不特見,故所刪之數多於所增之數也。

其所編錄,雖不及《說文》、《玉篇》之謹嚴。然字者孳也,輾轉相生,有非九千舊數所能盡者。《玉篇》已增於《說文》,此書又增於《玉篇》。時會所趨,久則為律,有不知其然而然者,固難以壹格拘矣。

《類篇》是壹部按部首編排的字書。宋仁宗寶元二年(1039年)十壹月丁度等奏稱:“今修《集韻》,添字既多,與顧野王《玉篇》不相參協,欲乞委修韻官將新韻添入,別為《類篇》,與《集韻》相副施行。”

仁宗命王洙、胡宿、掌禹錫、張次立等人相繼修纂,到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由司馬光接代,業已成書,治平四年繕寫成功,上之於朝。舊稱司馬光撰,實際只是由司馬光整理成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