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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象形字

人的象形字人。

人,漢語常用字,讀作rén,是象形字,最早見於甲骨文,像側面站立的人之形。其本義為能制造並使用工具進行勞動又能用語言進行思維和交際的生命。“人”亦是漢字部首,常作形符。

人這個漢字自古至今形體和意義都沒有發生本質的變化,從甲骨文到當今的楷書“人”字都是象形字。幾千年來,“人”字由最早的圖形化經過線條化變為筆畫化(壹撇壹捺)。

甲骨文字形像人側面垂臂直立的狀態。金文基本承續甲骨文字形。篆文突出了彎腰垂臂、臉朝黃土背朝天的勞作形象,像是雙手采摘或在地裏忙活。金文和小篆“人”字形象,頭、頸、手、身、腿壹並齊全。

小篆將甲骨文、金文“人”的左面部件(人下垂的手形)延長,其象形意義減弱。隸書將人字線條化變成筆畫化。楷書“人”字筆畫更加平穩勻稱,將甲骨文、金文、篆文的側立人形變化為更像人跨步行走的形象。

康熙字典

又壹人,君也。《書·呂刑》:壹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壹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眾,明聽予壹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淩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復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