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情況分析:
1、碩士研究生考試準考證未註明允許攜帶計算器的考生,不能帶入計算器。
2、按照要求,只有參加農學門類聯考化學科目考試的考生允許使用不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其他統考及聯考科目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3、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是否可以使用計算器以準考證上的註明為準。
考研可攜帶的物品:準考證、二代身份證、黑色簽字筆、2B鉛筆、小刀、膠水、橡皮、直尺、三角板、量角器、水杯、透明袋。
擴展資料:
研究生考試註意事項
1、遲到考生不得在考試開始15分鐘後進入考場參加本次考試,出場時間不得在本次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勤時間由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考生交完試卷後,不得進入考場繼續考試。不得在考試機構指定的區域內與考生停留或交談。
2、考生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按照監考人員身份驗證、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的規定,主動配合監考人員的工作。
百度百科-全國碩士研究生統壹招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