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筆順為撇、橫、橫、豎、撇、捺。
朱,漢語壹級字,讀作zhū或shú,最早見於甲骨文,本義是樹幹或赤心木壹種樹心為紅色的樹木,即《說文解字》所謂的“赤心木,松柏之屬”,引申泛指大紅色,又引申指朱砂,用作動詞指染成大紅色,又引申指朱色的物品等。
漢字源流:
朱,指事字。在字形上,甲骨文中的“朱”字,就是壹棵樹木的象形:中間的壹豎代表樹幹;上面向上伸的兩個杈代表樹枝;下面向下伸的兩個杈代表樹根。在樹幹的中間,有壹個短橫,代表紅色的樹心。由此巧妙地表達出“朱”字的本義:壹種樹木的名稱,即“赤心木”壹種樹心為紅色的樹木,屬松柏。
金文中的“朱”字由其甲骨文字形演變而來,主要有兩種寫法:壹種是將樹幹中間代表紅心的短橫變成了—個黑色的圓點;另壹種是將其變成了兩個短橫。小篆階段的“朱”字,在整體結構上也與其甲骨文字形相似,只是筆畫更為線條化。此後各種字體中的“朱”字,皆由此發展而來,最後演變為楷書中的“朱”。
在字義上,“大紅色”、“朱砂”、“染成大紅色”、“大紅色的物品”等含義均是由本義引申出的。壹說“朱”字是“株”字的本字,本義是“樹幹”而“赤心木”是引申義,是非未詳。
康熙字典:
辰集中、木部、朱《唐韻》:章俱切,《集韻》、《韻會》:鐘輸切,《正韻》:專於切,並音珠。《說文》:赤心木,松柏之屬。從木,壹在其中。壹者記其心。徐曰:木之為物,含陽於內,南方之火所自藏也。又《山海·西荒經》:蓋山之國有樹,赤皮,名朱木。又朱赤,深纁也。
《詩·豳風》:我朱孔陽。註:謂朱色光明也,寄位於南方。又朱儒,短小之稱。《左傳·襄四年》:臧武仲敗於邾。國人歌之曰:“朱儒,朱儒,使我敗於邾。”或作“侏儒”。又姓。《統譜》:顓頊之後封邾,後為楚滅,子孫去邑為朱。又望出吳郡。又《集韻》:慵朱切,音殊。朱提,縣名。《前漢·地理誌》:屬犍為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