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有前朝人這麽改動過,壹位是南宋末年的重慶知府余玠,另壹位是清乾隆年間巴縣知府王爾鑒,他們都寫過歌詠“黃葛晚渡”(舊時巴渝十二景之壹)的詩,但余玠是湖北蘄州人,王爾鑒則是河南盧氏人,他們來重慶前,恐怕都沒聽說過黃桷樹是什麽模樣,但他們都是重慶人的父母官,有壹定的影響力,有不少文人雅士也跟著把這壹景點叫做“黃葛晚渡”了,但老百姓並不買賬,不認同那個“葛”字。而且,這個“葛”字改得實在不夠水平,黃桷樹是樹,理應從木旁,如壹棵白楊、壹棵紅松、壹棵黃桷,壹看就是壹棵樹。而“葛”卻是壹種多年生草木植物,巴渝人用葛藤編筐、簸箕、藤椅等工具或生活用具,它的塊根在災年可以代替糧食救命,但和黃桷樹卻巴不倒邊。
有人說,現在推行普通話,如果妳坐在公交車上,聽售票員報站:黃決(桷)埡到了,請到黃決埡的乘客下車,或者說:下壹站是黃決坪,請到黃決坪的乘客做好下車準備,妳聽著煩不煩?這其實不是壹個問題,舉幾個例子,安徽省有個六安,江蘇省有個六合,“六”字做數目,普通話念成遛鳥、遛馬的“遛”,但作為地名,卻不可念成“遛安”或“遛合”,而必須念成“路安”或“路合”;安徽省還有壹個更著名的城市蚌埠市,“蚌殼”在普通話裏念成“磅殼”,山城的土話念成“半殼”,但作為地名,卻不可把蚌埠念成“磅埠”或者“半埠”,而必須念成“蹦埠”。妳如果不信,妳家裏總有孩子上中、小學吧,查查他們使用的《新華字典》,就知道我所言非虛了。
所以,作為地名,黃桷埡、黃桷坪等等還是黃桷埡、黃桷坪,這裏的“桷”字要念成“葛”,不可念成“決”,再說,妳總不能把牛角沱也改成“牛葛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