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來稿的要求?
1.文稿應具科學性、創造性、邏輯性、實用性,並有理論和實踐意義。
2.來稿文字務求書寫工整規範、文字精練、通順、資料可靠、層次清楚、數據準確、重點突出。必要時應做統計學處理。論著等壹般不超過5 000字(包括摘要及圖、表和參考文獻),並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包括英文文題、工作單位和漢語拼音書寫的作者姓名);論著摘要(簡報)等限800 ~ 1 500字。講座、綜述、病例報告、臨床病理(例)、會議紀要字數可視情況而定。?
3.醫學名詞以醫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並公布的專業醫學名詞為準,尚未審定公布者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的《英漢醫學詞匯》為準。計量單位按國務院命令統壹實行法定計量單位及其導出單位,並以單位符號表示,使用時可參閱中華醫學會雜誌社編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應用(第3版)》壹書。藥物名稱以最新版本的《中華人民***和國藥典》為準。主題詞按照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情報研究所譯最新版本的《醫學主題詞註釋字順表》書寫。簡化字按照1986年10月15日人民日報公布的《簡化字總表》,通常以《新華字典》為據。
4.參考文獻要求精選,且為作者親自閱讀過的主要原文文獻。
參考文獻的數量可根據需要而定,壹般不作限制。文獻應在文中引用處按引用順序的數字加方括號標註於上角,並在文末參考文獻項內按順序書寫清楚。內部刊物、未發表資料、個人咨詢、通信、文摘等請勿作為文獻引用,但可在文中註明。引用文獻(包括文字和所表達的原意)務請於原文核對無誤。日文漢字請按日文規定書寫,勿與我國漢字及簡化字混淆。
三、來稿需請作者所在單位主管學術的機構審核,並附單位推薦信。信中註明,無壹稿兩投、不涉及保密;全部作者依次簽名,以將論文專有使用權轉讓給中華醫學會。請自留底稿。除非作者聲明,壹律不退稿(圖片除外)。切勿壹稿兩投。壹旦發現壹稿兩投,將立即退稿;而壹旦發現壹稿兩用,本刊將刊登該文系重復發表的申明,在中華醫學會系列雜誌上通報,並在兩年內拒絕以該文第壹作者為作者的任何來稿。已在非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在學術會議交流過的文稿,或已用其他文種發表過的文稿,不屬於壹稿兩投,但必須註明首次發表的刊物。
四、來稿應壹式兩份,以便加快審稿速度。根據著作權法並結合本刊具體情況,凡接到本刊回執後3個月內未接到退稿處理通知者,則稿件仍在審閱研究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請事先與本刊聯系。
五、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腳註於文題頁左下方,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並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六、來稿須付稿件處理費,不足1 500字文稿每篇20元,超過1500字文稿每篇40元,第壹作者為中華醫學會會員者減半(需附會員證復印件)。刊印彩圖者需另付彩圖印制工本費。 版面費和彩圖印制工本費可由作者單位從課題基金、科研費或其他費用中支付,確有困難者可申請減免。稿件刊登後,酌致稿酬, 論著贈當期雜誌1冊,抽印本5冊。短篇贈當期雜誌1冊,。
七、對重大研究成果,將使用“快速通道”在最快的時間內發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發表的論文,作者應提供單位正式介紹信,查新報告和2位專家推薦信,以說明該項成果的學術價值。論文投寄本刊後經同意後壹般在收到稿件後4個月內出版。
本刊錄用的所有稿件,均以紙載體和光盤形式同時出版。?
八、經審核初步擬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見修改整理後,為縮短刊出周期和減少錯誤,請將修改稿以純文本格式存入軟盤,與修改稿打印件壹並寄回本刊編輯部,同時註明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備用。
九、作者文責自負。本刊可對來稿作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征求作者的同意。
十、來稿請寄:中華手外科雜誌編委會收,地址:上海市烏魯木齊中路12號。上海市華山醫院內。郵政編碼:200040。電話:021 - 62487907。Email:jhsch@citiz.net。勿寄給個人。並請註明作者或聯系人的詳細通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