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字:
表示壹個相同意思的文字符號,不同時期出現不同變化,用的不是同壹個字的,叫做古今字。
例如:“北”的象形字是兩個人背靠背,表示“相背”,打仗失敗向相反的方向逃跑,稱作“敗北”。由於還可以表示“北方”,容易誤會,後人就在“北”字下面再加壹個“肉”,進壹步表意,成為“背”。因此,北和背是古今字。
我們常常看到字典中有某字的古字,或古同某字,那就是古今字。
異體字:
由於地域差別、民俗習慣等各種原因,有些相同字的寫法不同,出現壹個字多種寫法。例如將“夠”寫成左右顛倒的;將“鵝”寫成上下結構的,等等。異體字既不是古今字,也不是繁簡字。經過國家文字機構整理,大多數異體字不再使用。
通假字:
古文常見的壹種“通用”、“借代”方法,用壹個字義、字形毫無關系的同音字代替本字。例如,將“只有”寫成“止有”等。通假字既不是古今關系,也不是異體字的關系,借字與本字之間沒有關系,只不過同音(或近音)而已。
產生通假字的主要原因是,古字的含義不像今天這麽明確,壹部分漢字的字義存在交叉現象。在當時是可以通用的。
繁簡字:
古代也存在繁寫與簡寫的不同,壹個相同字在寫法上有的筆畫很多,有的很簡單,這在當時屬於“異體字”。如:書、為、幹等等。建國後,新中國將壹部分筆畫簡單的異體字確定為簡化字正寫,並對壹部分很難寫的字進行了簡化,也將部分字采取偏旁簡化的方式簡化,形成現行的大陸正統字體。大陸以外的地區,以及世界有些地方的華人,大多使用沒有簡化的舊漢字,出現了繁簡字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