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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質汙染

1.地表水環境質量評估

(1)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

根據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88)依據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護目標,將其劃分為五類。

Ⅰ類,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壹級保護區,珍貴魚類保護區,魚蝦產卵場等;

Ⅲ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壹般魚類保護區及遊泳區;

Ⅳ類,主要適用於壹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V類,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壹般景觀要求水域。

(2)地表水質現狀

按國家要求,主要河流的各監測斷面上必測項目***18項。針對河南省的實際情況,選取汙染現狀中比較嚴重及毒性較大的項目,有高錳酸鹽指數、生化需氧量、非離子氨、揮發酚、氰化物、總砷、總汞、鉻(六價)、總鉛、總鎘***10項為河流水質監測的必測項目。此10項目的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見表11.1.1。

(3)地面水環境質量變化趨勢

在1986年評價時,全省四大水系中水質以黃河水系較好,長江水系次之,淮河與海河水系嚴重汙染。至1997年,四大水系均已呈嚴重汙染狀態。黃河水系幹流在1986年時尚以Ⅲ類水為主,至1997年已全部超過Ⅳ類。1998年12月至1999年2月黃河潼關以下發生嚴重水汙染事件,下遊水質長時間超Ⅴ類。鄭州、新鄉兩市不得不關閉取水閘啟用後備水源地。長江水系1986年Ⅰ、Ⅱ、Ⅲ級河段尚占48.5%,到1997年降至30%,Ⅳ類以上重汙染河段由51.5%升至70%。海河與淮河水系重汙染河段均占總斷面數的80%以上。全省Ⅰ、Ⅱ、Ⅲ類清潔與較清潔水河段由1986年的37.5%降至1997年的18.6%。Ⅳ類以上重汙染河段則由1986年的62.4%升至1997年的81.4%。20世紀90年代後期,中央、省加大了治理汙染力度,我省河流水質逐漸有所改善。1998年全省工業汙水排放比1997年減少271 Mt。4大水質汙染綜合指數由1997年的1.46降至1998年的1.31。重點監控汙染物化學需氧量由1997年的106.52 mg/L降至1998年的84.12 mg/L。黃河幹流除三門峽以上受陜西渭河排汙影響超V類外,三門峽以下非枯水期水質已恢復Ⅲ類。伊河上遊由Ⅳ類改善至I類水質標準。淮河幹流息縣斷面下遊水質由超V類變為Ⅲ類,支流中黃河水質由Ⅳ類變為Ⅱ類。長江水系老灌河西峽段由超V類變為Ⅱ類。城市地表水質環境汙染綜合指數也由1996年的2.04降至1999年的1.25。

表11.1.1 河南省地面水環境質量類型統計表 (單位:mg/L)

但是,我省地面水質治理任務仍非常艱巨。海河幹流、淮河的大部分支流、黃河伊洛河下遊、宏農澗河、沁河、蟒河、天然文巖渠、長江水系的唐河全段和白河、湍河下遊均處於嚴重汙染狀態。流經18個省轄市的22條河流,有83.8%的監測斷面水質超過Ⅳ類的標準。僅伊河、洛河、淇河、白河、沙河、北汝河、師河、滾河、史灌河、灌河、淮河幹流等河流上遊存在少量Ⅰ、Ⅱ類水體。監控的17個湖庫中,僅白龜山、板橋、南灣、潑河、鮎魚山、鴨河口6個水庫水質達Ⅱ類,余皆汙染至Ⅳ類以上。其中V類以上有6個,占35.3%。

據1999年對15個城市19個地面飲用水源的監測,其中10個完全達標,9個有個別項目超標,占47.4%。主要超標項目為高錳酸鹽指數、非離子氨、揮發酚等。如周口二水廠高錳酸鹽超標1.5倍,非離子氨超標0.9倍;濮陽彭樓、西水坡水廠揮發酚分別超標6.5與6.0倍。上遊鄰省的汙染也是嚴峻問題,渭河年納汙600 Mt,占陜西全省年排汙量的50%,均排入我省三門峽水庫。因此,我省地表水系水質的改善也有賴於鄰省汙染治理的決心與措施。

以1997年為例,河南省各水系河流水質監測的年均值數據列於表11.1.2。

河南省地表水系水質變化對比詳見表11.1.3。

2.地下水環境質量

(1)地下水質量分類

根據地下水水質現狀、人體健康基準值及地下水質保護目標,並參照生活飲用水、工農業用水水質要求,將地下水質量劃分為五類(表11.1.4)。

Ⅰ類,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適用於各種用途;

Ⅱ類,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適用於各種用途;

表11.1.2 河南省1997年度各水系河流水質監測年均值數據表 (單位:mg/L)

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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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1.3 河南省地表水系水質變化對比表

表11.1.4 河南省地下水質量分類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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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類,以人體健康基準值為依據,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及工、農業用水;

Ⅳ類,以農業和工業用水對水質的要求為依據。除適用於農業和部分工業用水外,適當處理後可用於生活飲用水;

V類,不宜飲用,其他用途可根據使用的功能和目的選用。

(2)地下水質量標準

地下水質量分類中,各類的標準值執行GB/T14848—93《地下水質量標準》(見表11.1.5中所列)。該標準是地下水勘察評價、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的依據。該標準適用於壹般地下水,不適用於地下熱水、礦水、鹹水、肥水等。

表11.1.5 河南省城市地表水與地下水環境汙染綜合指數逐年變化表

(3)地下水質量評價方法

A.單項評價

地下水環境質量單項評價,以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資料為基礎,以標準中劃分類別的標準值為依據,首先確定每個項目的類別,有些項目在GB/T 14848—93中的不同類別標準相同時,從優不從劣。例如,揮發性酚的監測值為0.001 mg/L,而Ⅰ、Ⅱ類標準值分別為0.001 mg/L,則此處揮發性酚應確定為Ⅰ類,而不定為Ⅱ類;各個項目的類別確定完後,再確定該點處(井位)的水質類別。目前執行的是以各項目比較中的最高類別而確定的該點位的水質類別。

B.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的步驟是先進行各項組分評價,劃分各組分所屬質量類別,並按表11.1.6的規定確定單項組分評價分值 Fi;再按下式計算綜合評價分值 F。

表11.1.6 地下水單項組分評價分值表

遙感·河南省國土資源綜合調查與評價

式中: ——各單項組分評分Fi的平均值;Fmax——單項組分評分值Fi中的最大值;n——項數。

最後,根據 F值劃分地下水質量級別(表11.1.7)。

表11.1.7 地下水質量級別的F值取值範圍

(4)地下水汙染狀況

地下水通過點源(排汙企業、固體廢物堆積場)、線源(排汙渠與汙染河流)和面源(汙染水體灌溉,化肥農藥施用)受到汙染。據1998年對全省地下水質量監測情況,依《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GB 5749—85)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93),符合優良(F<0.8~2.05)的監測點僅占29.3%,差或極差(F≥4.25~7.20)的點達69.7%。洛陽、平頂山、鶴壁、安陽、三門峽、鄭州、漯河、商丘、周口諸市地下水質量良好(Ⅱ類以上);焦作、濟源達Ⅲ類標準;信陽、濮陽、開封、許昌達Ⅳ類標準,個別指標為V類;新鄉、駐馬店、南陽地下水質最差,綜合評價分下達7或7以上,水質接近V類。

水利部門監測的17市55眼水井中無壹達良好級,三門峽市監測的20個孔位中有16孔不同程度汙染物超標。豫北平原汙染面積達74%,35%的平原地下水不能飲用。平頂山市湛河兩岸地下水汙染面積達40 km2;金堤河北岸地下水汙染也達1.11 km寬,深30 m。地下水中汙染物質主要為總硬度、礦化度、銨離子、亞硝酸鹽和硝酸鹽、揮發酚、汞、六價鉻、大腸桿菌等。個別井位可超標數倍至數十倍。如葉縣中原鹽田2.3 km2範圍內地下水中氯化物超飲用水標準40倍,當地居民只能到數公裏外拉飲水;商丘監視5眼井中4眼井汞超標1~10倍;南陽二水廠水源氨氮超標15.9倍;焦作五水廠和三水廠水源大腸桿菌超標分別為79倍與40倍。

據1999年城市地下水質量監測,32個地下水源中23個全部達標,占71.9%,9個水源有超標項目。水質有所惡化的城市有開封、洛陽、安陽、新鄉、濮陽、焦作、鶴壁、周口、三門峽9市,南陽市地下水質受嚴重汙染,僅鄭州等少數城市水源保持穩定。全省地下水汙染程度總體呈波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