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即使對乘客不收費,根據《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第二款規定,“無票乘車、持優惠票乘車或者經承運人許可乘車的,適用前款規定”,其中“經承運人許可無票乘車的”,屬於善意拼車。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推定運輸合同也適用於善意拼車,司機應當根據運輸合同的規定對乘客承擔賠償責任。
但這壹理論的最大弊端是其合同要件與《合同法》第288條中運輸合同的概念不符。承運人不存在向任何旅客收取票款的行為,沒有旅客運輸關系的相關行為,不能認定為運輸合同。還有壹種理論認為,雖然善意的雙方都不符合運輸合同的要求,但鑒於運輸的事實,根據合同法第124條的規定,可以類推適用運輸合同的規定,可以根據第302條確定賠償責任。
搭便車是21世紀的壹個流行詞,意思是搭便車、搭便車、拼車。在中國的漢語詞典中,順風的意思是平穩順利,也有順著風向的意思。提倡同路出行的朋友壹車出行,這樣可以減輕交通壓力,為環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