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鑒定壹經發出,立即引發業內熱議。有人認為上述定義的嚴謹性仍值得商榷;更指出非授權渠道的商品不等於非正品。
從“正宗”的定義來看,相關主管部門在從事法律相關事務時,應當嚴肅、嚴謹,最好使用法律含義較為準確的術語。如果沒有的話,他們也應該使用含義相對統壹的日常用語。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正品是指“質量符合規定標準的產品”。按照百度百科對正品的解釋,有很多含義。壹個意思是指某個品牌原來生產的產品,對應的詞匯是“假貨”、“殘次品”;第二層意思是完全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目前在網購中,商品壹般分為正品和仿品,所以日常語言中正品的含義並不完全相同。
事實上,如果從產品質量的角度來定義正品,與是否構成假冒無關,只考慮質量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如果有,那就是正品。如果沒有,即使是商標所有人自己生產銷售的,也不是正品。如果與“仿制”相比,正品只與商品上特定商標標識的使用是否經過商標所有人授權有關。授權了就是正品,質量再好也是假的,沒有授權的,質量再好也不是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