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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牘的簡牘形態

簡牘形態各異,文獻記載名稱亦多。較重要的有簡、牘、觚3種。

由竹或木加工而成,通常是削成長條形,將寫字的壹面磨光;竹質的還要在火上炙幹,這道工序叫做 汗青或叫 殺青,目的是使其易於著墨和防蠹。簡的寬度壹般為0.5~1厘米,厚數毫米,長度根據需要而定,在漢代有3尺、2.4尺、1.2尺、0.8尺(以上均漢尺)等。漢代似有定制:儒家經典和政府頒發的律令用長簡,諸子百家著作用短簡。各時代所用簡的尺寸不盡相同。每枚簡上書寫壹行字。也有少數簡加寬約壹倍,書寫兩行,徑稱為兩行。很多枚簡用麻繩或絲繩編連起來,叫做冊。壹般編2~5道,也有個別編1 道的,通常視簡的長度而定,大多數是先編後寫。簡冊這種形制(或稱簡冊制度)到漢代已臻於完善。例如編連以後,書寫時除少數的以外,大多上下都留有少許空白,猶如紙質文獻的天頭地腳。簡冊的最前面的兩枚壹般是空白簡,叫首簡或贅簡,這是後世書籍扉頁的起源。有的簡冊在每段文字之前有小題,末簡有尾題和總計本篇字數,有的在每枚簡末或簡背上都標有頁碼。還有的簡冊以扁方框、圓點、圓圈、三角形等符號標明篇、章、句的所在位置。簡冊的存放方式,是以最末壹簡為軸心,將有字的壹面向裏卷起來。為了不打開即知該卷內容,在首簡背面從右到左題有篇名和篇次。現已發現的秦代簡冊,有的卻以第壹枚簡為軸心,故篇名題在末簡的簡背上。

多為木質,與簡不同之處是加寬好幾倍,有的寬到6厘米左右,個別的達15厘米以上,呈長方形,故又叫做方或版。牘多用來書寫契約、 醫方、 歷譜、過所(通行證)、書信等。書信多用1尺(漢尺)的牘,所以人們常將書信稱為尺牘。皇帝詔書用尺壹牘 (漢尺1.1尺)。牘也用來畫地圖,這是後世稱壹國疆域為版圖的由來。牘同時也用來書寫壹部書內所包含的篇名,這或許就是後世壹書中目次的起源。更多的

牘是用作書寫隨葬品的名目(清單),稱為赗方(如寫在簡冊上則叫遣策)。

用木頭削成多面的棱形, 可多至七、 八個面。壹般都較長,有的長至80多厘米,容字較多,常用來抄寫《急就篇》、《蒼頡篇》等字書(見字典),也可用作記事、打草稿或練字。居延、敦煌出土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