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課標拼音教學新要求?>
《語文課程標準》沒有把漢語拼音和識字與寫字、閱讀等並列,而是放在“識字與寫字”部分,突出了幫助識字的作用,即“能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雖然在學段中沒有提出利用漢語拼音學習普通話的要求,但是在“評價建議”中就強調要借助漢語拼音糾正方言。這個調整的原因我體會有兩個方面,壹方面把漢語拼音放在“識字與寫字”部分,強調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和查字典,即漢語拼音與識字之間的關系僅僅如此,同時也避免產生與閱讀寫作進行聯系的節外生枝的理解;另壹方面隨著推廣普通話的發展,語言環境最重要,在語文教學中應該為學生創設學習普通話的環境和氛圍,把學習普通話貫穿於語文學習中。在識字與寫字中,主要發揮漢語拼音正音的作用,能夠借助拼音糾正方言。對拼音教學的要求,1992年的大綱基本上是在1987年的大綱的基礎上發展而來,不同之處是提出了直呼音節的要求,要求六年制二年級有條件的可以逐步做到直呼。1963年的教學大綱壹年級的要求是:“學會漢語拼音字母,能用來幫助識字。”1978年的教學大綱也沒有直呼的要求,可見1992年有教學大綱對拼音教學要求的定位是最高的。
在新課標為了突出漢語拼音“工具”的使用價值,降低了拼音教學的難度,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降低記憶要求
多年來的教學大綱均要求學生背誦《漢語拼音字母表》,能夠默寫聲母和韻母,壹直到2000年修訂大綱和2001年《語文課程標準》才發生變化。新課標要求熟記《漢語拼音字母表》,正確書寫聲母和韻母,變化體現在從要求“背誦”降到“熟記”,從“默寫”降到“正確書寫”。我想降低要求的原因有三:其壹,從工具性角度看,學習漢語拼音僅僅是為了幫助認讀漢字,如果沒有幫助閱讀和寫作的任務,正確書寫聲母、韻母和音節,熟記字母表就足夠了,沒有必要達到背誦默寫的程度;其二,拼音字母的音與形沒有直接的聯系,小學低年級學習漢語拼音只能機械記憶,盡管所有的教材都會在形象性和趣味上下功夫,但作用畢竟有限;其三,要求默寫聲母和韻母,對於剛剛入學的孩子來說,無疑增加了難度。
2、降低拼讀的要求
1992年大綱對拼讀的要求是:“學會拼音方法,能熟練地拼讀音節,有條件的逐步做到直呼音節。”新課標要求:“能準確地拼讀音節。”從“熟練拼讀”直至“直呼音節”回到“能準確拼讀音節”,拼讀要求發生了重大的變化,降低了兩個層次的要求。這次課程改革之所以有這樣大的調整,主要原因還是對漢語拼音工具性認識的回歸。如果說漢語拼音僅僅是輔助認讀漢字和正音,就沒有必要達到熟練的程度甚至做到直呼,遇到不會讀的字,只要能夠借助拼音準確拼讀即可,因而沒有必要讓學生將很多時間和精力花在熟練拼讀和直呼音節上,而應該讓學生直接識字的閱讀。
3、降低書寫的要求
1992年大綱對漢語拼音書寫的要求是“能默寫聲母、韻母並抄寫音節,在四線三格中寫得正確工整”,這樣的要求很高,用的時間也很多;新課標對漢語拼音書寫的要求降低到“正確書寫聲母、韻母和音節。”降低的主要原因壹是書寫要求過高必然延長學習漢語拼音的時間,因而占用其他內容的學習時間;二是要求超過了壹般學生的接受能力,反復嚴格的訓練可能會造成學生厭煩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