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學段:(1——2年級)
1、喜歡學習漢字,有主動識字的願望。
2、認識常用漢字1600—1800個,其中800—1000個會寫。
3、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和常用偏旁部首,能按筆順規則用硬筆寫字,註意間架結構,初步感受漢字的形體美。
4、養成正確的寫字姿勢和良好的寫字習慣,書寫規範端正、整潔。
5、學會漢語拼音。能讀準聲母、韻母和音節。認識大寫字母,熟記〈漢語拼音字母表〉。
6、能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能用音序和部首檢字法查字典,學習獨立識字。
第二學段(3——4年級)
1、對學習漢字有濃厚的興趣,養成主動識字的習慣。
2、累計認識常用漢字2500個,其中2000個會寫。
3、會使用字典、詞典,有初步的獨立識字能力。
4、能使用硬筆熟練地書寫正楷字,做到規範、端正、整潔。用毛筆臨摹正楷字帖。
5、有條件的地方,可學習使用鍵盤輸入漢字。
第三學段:(5——6年級)
1、有較強的獨立識字能力,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000個,其中2500個會寫。
2、硬筆書寫楷書,行款整齊,有壹定的速度。
3、能用毛筆書寫楷書,在書寫中體會漢字的優美。
橫向來看,關於識字寫字教學的目的,過去我們只關註“知識和能力”壹個方面。新課程標準則從“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三個方面作出了規定。體現了語文學科的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壹,顯得更加全面。比如,第壹學段(1~2年級),在“識字與寫字”方面***提出六項目標。第壹項“喜歡學習漢字,有主動識字的願望”和第三項中的“初步感受漢字的形體美”,是側重於“情感、態度”的目標。第二、三、五項是側重於漢語拼音、識字寫字“知識·能力”的目標。第四項是側重於寫字習慣的目標。第六項是側重於“過程·方法”的目標。
縱向來說,三個學段的“識字與寫字”學習目標,彼此聯系,循序漸進,體現了學習目標的階段性和連續性。各個學段“識字與寫字”學習目標十分明確,階段性十分明顯,無論對教材編者還是老師、學生,都便於操作。同時,目標很好的體現了學段之間的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