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的筆順為:豎、橫折、撇、點、橫、橫、豎、橫、豎、提、斜鉤、點 。
賦(拼音:fù),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西周文字。“賦”是形聲字,從貝,武聲。本義是賦稅。也指征收賦稅。又有頒布、授予之義。
貝在甲骨文中像海貝的樣子。上古貝殼曾被用作貨幣,所以形旁為貝的字多與錢財的意義有關。武,甲骨文由止和戈組成,表示用武力征伐。賦最初是指交納的兵甲車馬等軍賦。《漢書·食貨誌》上講:賦供車馬兵甲士徒之役,充實府庫賜予之用。
意思是說:賦用以供給軍需,並充實國庫用來賞賜。賦與稅是有區別的。稅是用以供給各種各樣的祭祀,並用來奉養天子,提供百官的俸祿,以及眾多的雜事費用。因為武由止和戈組成,在古代有半步的意思,可用以丈量土地,以此為根據收田稅。所以賦引申指田地稅,如田賦。
後來泛稱賦稅,又引申為動詞征稅。《說文解字》解釋說:賦,斂也。斂即收斂賦稅。有聚斂就有分散,往相反的詞義方向引申,就有了分的意義。
康熙字典
酉集中、貝部賦·康熙筆畫:15;部外筆畫:8。《唐韻》《集韻》《韻會》並方遇切。音付。責取也。《說文》:斂也。《爾雅·釋言》:賦,量也。註:賦稅所以評量。揚子《方言》:賦,動也。註:賦斂,所以擾動民也。《書·禹貢》:厥賦惟上上錯。
傳:賦謂土地所生,以供天子。《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五曰賦貢,以馭其用。註:賦,口率出泉也。《前漢·?法誌》:畿方千裏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註:賦謂發賦斂財也。又《韻會》:稟受也,給與也。《禮·中庸》:天命之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