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字)字欄中所列文字為《文津學誌》文稿中可用字。“異”(異體字)字欄中所列文字若無特殊需要,《文津學誌》文稿中不能使用。對照表中各規範字(含簡化字)編號即《通用規範漢字表》中規範字編號,大體按筆畫為序。其他容易與繁體字混淆的不能使用的異體字及相關字另列附表《易誤用規範字與繁異體字對照表》《易混淆字對照表》,以便精簡篇幅,適於查閱。壹對壹的簡繁字、類推的簡繁字和新舊字形不同的字壹般不予收錄(部分字可見《易混淆字對照表》)。因對照表主要關註規範字與繁異體字的字體寫法問題,故特定字的不同讀音未全部註出。個別字的部分對應關系《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未收,本表作了補充,其後分別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