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的意思和含義如下:
野(拼音:yě)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由土及地上的樹木所組成,表現出野外的風景。
說文古文中將樹木中加入予形,小篆將土改作田、土,從而成為了形聲字。由郊外引申為曠野、田野、偏僻之地、邊境等,再引申為質樸、粗鄙、蠻橫、不受拘束等,還引申為民間與朝相對、非正式的等。
文字溯源
野的本義指郊外,與居民聚居地相對,如山野、野外、原野的野,都是郊外的意思。在中國古代,郊外除了樹林、田地,壹般都沒有什麽高大的建築,所以郊外的視域都很開闊,由此野引申出壹定的範圍、界限的意思,用於視野、分野等詞中。
另外,古時老百姓多居住在山野之中,達官貴人則住在城市裏,處於山野的人無權無勢,是被統治的對象,所以野又指民間,用於野人、朝野、在野等詞。
野除了指生活在山野中的人,也指生長於郊野的動植物,如野豬、野雞、野草、野花。這些動植物與經過人工培養的動植物不同,常常帶有野性,由此,野又有粗魯無禮、蠻橫、不開化的意思,用於野心勃勃、撒野、野蠻等詞中。
說文解字註
野,郊外也註:《邑部》曰:歫國百裏曰郊。冂部曰: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野,野外謂之林,林外謂之冂。《詩·召南》《邶風》傳皆曰:郊外曰野。《鄭風》傳曰:野,四郊之外也。論語:質勝文則野。包鹹曰:野如野人。言鄙略也。
康熙字典
古文:埜、《唐韻》羊者切。《集韻》《韻會》《正韻》以者切,並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於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為甸稍縣都。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裏以外至三百裏曰野。又《韻會》:樸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寇各保其徵。註:野司寇,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