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壯文、哈薩克文、錫伯文、傣文、烏孜別克文、柯爾克孜文、塔塔爾文、俄羅斯文、彜文、納西文、苗文、景頗文、傈僳文、拉祜文和佤文。
1、蒙古文
蒙古文字是用來書寫蒙古語的文字,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蒙古族通用的回鶻(古維吾爾)式蒙古文,以及蒙古國主要使用的西裏爾蒙古文。
蒙古文字從蒙古人開始記錄自己的語言以來,就有很大的變化。
2、藏文
藏文(),指藏族使用的藏語文字。藏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藏語支,適用地區主要有:中國境內的藏族人,以及尼泊爾、不丹、印度、巴基斯坦境內的壹部分人。
3、維吾爾文
維吾爾族使用的文字,隨著其歷史遷移發生過多次變化。8世紀,在蒙古高原的鄂爾渾河流域建立政權的回鶻人,壹度使用突厥文。後來回鶻人又改用以粟特文為基礎創制的回鶻文。
4、壯文
壯文(Sawcuengh)是壯族語言使用的文字,用來書寫他們的民族語言壯語。壯語的系屬有爭議,壹般將其歸入漢藏語系壯侗語族壯語支。另有認為壯語更接近南島語系。由於長期受漢文化影響,壯族壹直以來都借用漢字來書寫他們的語言。
5、哈薩克文
哈薩克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是哈薩克族所使用的語言。哈薩克語,屬阿爾泰語系中的突厥語族,是哈薩克斯坦的官方語言和全球哈薩克人所使用的語言,與其他屬突厥語族的民族語言相當接近。